地铁半裸涂鸦赔偿415.8元

2016-01-19 08:57:10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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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涂鸦当事人及其监护人按照要求前往上海徐汇区宜山路派出所,对当事人就涂鸦污损造成的清洁费用进行赔付(由其监护人支付),共计人民币415.8元。

  地铁半裸涂鸦赔偿415.8元 未成年人地铁内画半裸人像和流着血的眼睛

  上海地铁表示,经过对监控录像的回放查看,发现涂鸦行为发生于2015年12月12日下午。之后他们向轨交公安报警。在警方的介入下,除对当事人(未成年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承诺不再触犯外,同时对其监护人,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启动处罚及车损清洁等赔偿程序。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是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被禁止的行为。上海地铁再次提醒,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擅自涂写、刻画或者张贴。希望市民乘客文明乘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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