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郭冠英事件”
深绿团体“公投护台湾联盟” 2009年3月16日号召数十名绿营支持者前往台“新闻局”抗议,要求将“新闻局驻加拿大多伦多新闻组长”郭冠英撤职查办,驱逐出岛。此前绿营“立委”在找出郭冠英“辱台”字眼,对郭冠英展开了围剿。16日,“新闻局”宣布,将郭冠英调离主管职,移送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调查。
但是,绿营仍不罢休,认为“新闻局”是“重重拿起,轻轻放下”,催促公惩会对郭冠英免职。 后台湾“新闻局”先将郭冠英停职,后将他撤职,2014年3月,郭冠英回任台湾南投县中兴新村的省政府,担任外事秘书。同年7月16日到达退休年龄,依法每月可领6万新台币的退休金,但其退休金一事引起纷争,关于他能不能领到退休金,台湾各界议论纷纷。
在台湾,在号称尊重人权的地方,居然有人因以笔名纾发个人情绪,而成为政党恶斗的牺牲者,粗暴的钳制他应有的言论自由,也违反法律保障的工作权和生存权,最后还让他失去老来倚赖的养老退休金,这被害的人就是郭冠英。
民进党管碧玲在媒体上先发出了第一枪,然后配合的媒体人、媒体及绿营一波一波的挞伐,执政的国民党因民粹扛不住了,也不查应依何法规就去了他的职务。最近连后“铨叙部”都以社会观感不佳为由,拒绝发给他工作二十余年的退休金。
我个人对一些网友在网络上若文词中纾发语言不当并不赞同,但是对政党(民进党及其一伙)钳制人民言论自由非常反感,尤其一向声称自由民主的民进党及其绿营一伙人,可以在当今的民主社会,肆无忌惮的将手伸进行政、司法、警察权,颟顸的干预人民的言论自由,极其不以为然,而对执政的国民党向对手及民粹低头开铡公务员的懦弱做法感到失望。
讲到在台湾网络上发表文章或语言有不妥的岂止上万,以不堪言语侮辱政治人物、政党、甚至平民百姓被霸凌的比比皆是。若郭冠英只因为一句断章取义的“高级外省人”,即遭致如此下场,那些在网络上以不堪言词抹黑、栽赃、造谣的乡民是否一律比照处理(相信里面或有不少公务员)?难不成只因为这乡民站在该政党立场就没事?民进党及蔡英文不是经常提到“普世价值”一词吗?而维护言论自由及人权(包括工作生存权),不正是民主的“普世价值”?
高中时读过欧阳修的《祭父文》,其中有一段他父亲在担任父母官时对审理罪犯的叙述,我至今仍印象深刻,欧阳修父亲每审理案件,尤其是死刑犯,他总是想找到可以免其死刑的法条,终夜思考却因该死刑犯罪孽深重,实在无法免其死刑的辗转难眠及无可奈何!也因为他悲天悯人的胸怀及厚道,成就了儿子欧阳修的千秋伟业。
而今在台湾地区,居然可以不遵照“宪法”及相关法律,以双重标准的方式来评论这些政客所谓的自由标准,用民粹铺天盖地的抨击,想尽办法罗帜人罪,这与欧阳修父亲的厚道完全背道而驰。“积善的人必有余庆,积恶的人必有余孽”,这是老祖先教我们的话,尤其对拥有权力的在位者非常重要,另外有句话“一人有福,带动万物,一人造孽,带衰万物”,指的不就是身居高位、握有权力的人吗?人民给了你们权力,不是要你们制造仇恨,排除异己,分裂人民感情,更不是可以无限上纲的滥用职权,违反法律?
不管人民喜不喜欢,蔡英文与民进党已经选上准备执政了,下一步是坚持遵守“宪法”及相关法律,还是走法西斯专权的回头路,制造更多的仇恨?让我们人民拭目以待!
郭冠英的事件,绝不是一桩个人事件,遵守“宪法”精神,依法行政,尊重言论自由,保障人民的工作权、生存权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权利,如果我们沉默,那今日的郭冠英,就是明天的你!(王莹莹,加拿大华人)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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