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贪腐窝案获刑

2016-03-03 10:35:59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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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学校食堂承包竞标前,冯某芳向投标人杨某提出收取营业额4%的好处费,双方商定之后杨某在投标中中标。冯某芳在担任新塘中学校长期间,还在学校多个工程招投标项目中拿回扣,收受多人贿送的现金共计169.3万元。

中学贪腐窝案获刑 从出纳到校长形成贪腐一条龙

  2013年7月,冯某芳到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投案自首,随后其家属退还违法所得150多万元。2015年,该系列案经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审理结案,涉案总金额达人民币485万元,相关的12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其中原校长冯某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原出纳黄某豪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人民币20万元;原副校长等学校其他3人分别获刑2年到3年不等,另有7名相关行贿人也都被判刑。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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