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快评]简单调高个税起征点哪里不公平?

2016-03-08 06:28:15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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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在个税的征收采取累进税率,3500元只是免除额度,免除之后的各档次税率才是决定税负高低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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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问题直接联系民众切身感受,公平与否向来备受关注,其中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高低,更是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讨论。有观点认为现在3500元/月的标准太低,适当提高才能让高收入者多纳税,利于贫富差距的均等化。经济学的奥妙之处正在这里,看似合理的逻辑却不一定正确。

日前在两会的记者会上,财政部长楼继伟便明确地表明: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公平。

税负公平与否,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富者多交税、穷者少交税,在某种程度上有合理性。然而,即便单纯考虑收入的多与寡,个税的起征点调节也不见得能够实现这一合理目标。这是因为,现在个税的征收采取累进税率,3500元只是免除额度,免除之后的各档次税率才是决定税负高低关键因素。因此,不排除免除额度提高后,反而会出现收入分配向富人倾斜的“逆效应”。

比如,当前某位都市白领的税前工资为7000元/月,另一位高级白领的税前工资为17000元/月,两人的应纳税部分为3500元/月与13500元/月,分别纳税350元、3375元。当免除额度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后,两人的应纳税部分为2000元和12000元,分别纳税为200元、3000元。表面上看,两人都少交税了,可实际上低收入者只少了150元,高收入者却少了375元!

这意味着什么呢?答案很明了,由于扣除额和累进税率的存在,简单调高起征点只会更多为富人减税,穷人在税收整体负担中的占比相对更多了。经济学的逻辑,的确与普通人的感受不太一样。看来,“财商”的提高离不开理性的判断与专业的思考。到底多少才合适,不仅要测算起征点,还有各档税率,是一项综合工程。

更重要的是,当前很多收入与支出并没有直观地反映在个人收入当中。比如,大城市很多人需要还房贷,这笔利息支出也不少,但在个税免除额度中却不计算,显然不合理。因此,把个人收入扣除合理的养孩子、养老人、养房子之后,再计算相应额度,才是更有利基层民众生活的选择。这就是中国正在推动的综合所得税改革,也是财长强调的改革深意所在。

当然,综合所得税的改革涉及面广,涵盖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也与信用体系的建设高度相关,在各个国家都不是一道容易的题目。而作为直接税的中国个税,相对于增值税等间接税的比重仍然过高,也变相增加了民众的税负焦虑。由此,合理测算民众生活负担,扣除出必要的生活开支,只是完善税制的一部分,更大的工程还要将各种类税收放在一起考量,逐步探索,分类实施。

与中国正在实施的全面深化改革一样,个税改革注定也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急不得也拖不得,需要我们共同的理性、耐心。

(井桥夕,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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