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众号 王健林获赔7.5万

2016-03-15 12:44:38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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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此,韩商公司辩称,该文是转载的,王健林的要求是过度维权,公司只赔其合理损失。最终,朝阳法院判决韩商公司向王健林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王健林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公证费1.5万元。

起诉公众号王健林获赔7.5万

  被冒名发文抨击马云 起诉公众号王健林获赔7.5万 曾索赔千万

  被冒名发文污蔑淘宝王健林获赔7.5万元

  曾要求赔偿1000万被告称其过度维权

  【王健林获赔7.5万】被冒名在公号上发文污蔑淘宝等,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健林将该公号所属的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1000万元。昨日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宣判,王健林获赔精神损失费等共7.5万元。

  王健林诉称,2015年11月12日,韩商公司在其公众微信号“顶尖企业家思维”上刊登文章,称《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荐读)》(以下简称涉案文章)。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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