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记者采访到江苏省市出租行业主管部门了解到,其实早在2008年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能就由住建部转给了交通部,交通部也早于2014年就出台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因此,住建部这次的废止决定也只是清理规章走正常程序而已。
“一纸废令”,市场风云如何变?
住建部网站今日公布的废止令显示,3月16日这一决定就已签署。那么住建部的这纸废止令究竟对市场有何影响呢?
记者从江苏省运管局了解到,其实早在2008年实施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就已经将原国家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此后各地方也随之进行了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住建部这个办法的管理主体都不适用了,所有执法主体和处罚条款也早就不适用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建部和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其实就是正常的职能清理。对于出租车管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现行出租车运营中要遵守哪些法规规章?
那么,现行出租车营运中要遵守的法规规章有哪些呢?记者了解到,在交通部接手出租车行业管理之后,先后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城市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都一一有详细规定。
责编:栾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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