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声明
鉴于李军在网络发布的言论,已经对陈红本人及家庭造成重大不良影响。陈红也于3月22日委托其代理律师发布声明,表示将用法律手段追究李军的造谣、诽谤等行为,对媒体进行的不实报道也将追究责任,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声明全文如下:
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接受陈红女士的委托,并指派本所党春雨律师郑重发表声明如下:
一、陈红女士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非法侵犯。
二、李军在微博中发表《我用二十年的血与泪“成就”了军旅女歌手首富-陈红》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并被正式立案,该文内容涉嫌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陈红女士人格尊严,破坏陈红女士名誉。即日起,请各媒体不要再行发布、转载与此文相同或相类似的文章与信息,并自行删除之前发布、转载的与此文相同或相类似的文章与信息。
三、若任何单位和个人再做出任何侵犯陈红女士人格尊严与名誉权的违法行为,陈红女士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党春雨
2016年03月22日
责编:王书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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