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屠宰生猪获刑7个月 无屠宰资质私宰生猪

2016-03-30 09:22:35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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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广州日前宣判非法屠宰生猪案,3被告因非法经营罪各获刑7个月,并被处以罚款。犯罪嫌疑人曾某、黄某、刘某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曾某同时被判处罚金3000元,黄某、刘某被判处罚金2000元。

非法屠宰生猪获刑

  公诉人表示,经查当事人曾某、黄某、刘某在没有屠宰资质的情况下,一共私宰了25头生猪,涉案金额约7万元。案发后,3名犯罪嫌疑人配合案件调查,可酌情从轻处理。

  最后,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宣判,曾某作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黄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刘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三名当事人当庭表示无异议,不上诉。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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