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台2号按】4月19日,中共中央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对中国网络发展释放了一系列重要信号,尤其是展示了中国在法律的框架内,对互联网保持积极开放的态度,也消除了此前一些人的疑虑。对于这次座谈会的内容,金台君认为应高度关注,因此约请了参与此次座谈会、并作为代表发言的网络安全专家、学者沈逸为金台2号撰稿解读。
4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自20世纪90年代中国首次全功能接入互联网以来,这是首次举行座谈会。
笔者在会上聆听总书记的讲话后发现,总书记认为中国网信事业,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是服从和服务于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在讲话中,总书记明确指出,新技术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只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我们都不拒绝”;当然中国也要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要有决心、恒心、重心,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总书记同时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能关上,也不会关上,要鼓励中国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外国的互联网企业,只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我们都欢迎”。
总书记的讲话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将中国网信事业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因此,讲话明确回答了若干重要的关系,尤其是如何认识和理解开放和自主的关系。从整体看,讲话清晰、准确的回应了对中国是否会持续“改革开放”道路的担忧。中国政府显然将毫不动摇的继续坚持开放,但同时这种开放从来都是自主的开放,也就是进入中国的市场,则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接受中国政府的管辖;反之,如果不遵守法律,不接收管辖,无论是中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显然都是不可能立足;因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至少中国的网络空间不是。
对希望进入中国市场外国互联网企业来说,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意味着中国网信事业的春天已经来临。如果希望能够从蕴含巨大潜力的中国市场觅得商机,形成理性务实的看法非常重要。所谓理性务实,一是要放弃幻想,即不要认为凭借用户数量就可以无视中国的法律,或者可以用母国政府的压力来迫使中国提供某种网络空间的“治外法权”;二是要抛弃成见,即不要继续将中国视为一个提供“超国民待遇”的市场,仅仅凭借外企身份就能持续获得超额的、不正常的利润回报;三是要树立必要的社会责任意识,愿意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要有新动力,互联网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这意味着庞大的市场,巨额的回报,以及日趋规范的监管;中国正在敞开大门,向世界开放,欢迎一切守规矩的互联网企业共同搭上中国发展的“顺风车”。
(沈逸,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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