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95周年之际,中共这一步有何深意

2016-06-30 07:52:03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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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即将迎来建党95周年纪念,在这样的一个特殊历史时期,《问责条例》的颁布彰显了这个“百年大党”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与巨大勇气。从此,全面从严治党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要知道,《问责条例》的出台不是一蹴而就的。今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问责条例。6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并到辽宁省召开座谈会,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可见《问责条例》出台之前进行了认真的部署计划和广泛的征求意见。那么,党中央选择在此时推出《问责条例》究竟有何深意呢?

众所周知,党章在党内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是立党之本。中国共产党95年奋斗所取得的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伟大成就,正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心系使命、肩扛责任的结果。制定和实施《问责条例》,就是要充分唤醒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的担当精神,自觉维护党章权威,使我们党永葆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然而,此前关于中国共产党的问责制度都较为分散和零碎。在现行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与问责相关的多达119部,其中专门规定问责的就有12部。《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内关于问责的各项要求具体化。从党章中寻找依据,将党章中对党员和党组织在责任与义务方面的要求,在问责方面的规定作出具体梳理。从此,党内关于问责的各项要求更加具体化。

《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就,是扎紧权力的笼子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明确了党内法规的地位,并且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子体系之一。

除此之外,《问责条例》也具有明确的现实意义。内容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现阶段存在突出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这是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还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问责条例》的执行还需要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罗星,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海外网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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