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永兴岛上的收复西沙群岛纪念碑,记述着一段永久的历史壮举。(图片选自《中国三沙市》,人民出版社出版)
民国时期南海诸岛的行政管理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
(1)南海诸岛的行政区划属于广东省,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到南海诸岛各项事务管理中的单位,上包括国民政府内政部、行政院、外交部、海军司令部等,下包括广东省政府民政厅、建设厅、实业厅等诸多部门。
(2)管理的区域涵盖了整个南海诸岛。
(3)管理内容以经济方面为主,如磷矿和海产开发的审批、岛屿及其资源状况的调查等,同时兼及主权维护、对外交涉、建立灯塔和气象台站的审批等。
与此相应的是,在民国时期的所有行政区划地图和其他各类地图上,均无一例外地把南海诸岛标绘在广东省辖境。
责编:王书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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