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陕西省靖边县也开始实行2.5天休假。在靖边县,公安、医院、中小学、幼儿园等和老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18个单位和部门,属于没有条件实施调休的单位。为公平起见,这类单位的职工可以延长带薪年休假时间,作为弥补。
针对2.5天休假,有些地区出台了实施细则:每年的若干月份实行,少则3个月,多则大半年;多休的半天,可用年假抵扣,也可用加班换取,以维持法定工作时长;公安、医院等单位,要以保障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为前提,暂缓或有条件地实行。2.5天休假实行后,不少职工在周末有了更多选择,旅游休闲市场的活力也被进一步激发。
责编:栾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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