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男孩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区开发商——河南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河南山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80万元。
此案原告方代理律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说,金水区法院当天已发文受理此案。
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显示,2012年4月,他们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9月2日,他们又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同年12月份入住,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张女士夫妇认为,被告应当保证其开发建设的所有设施包括小区景观喷泉符合国家规范,并安装相应的触电保护装置以保证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
河南山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做好小区景观设施的日常维护,并保证在用电设备没有工作时处于断电状态。
“两被告违反合同约定,对小区的喷泉用电疏于管理,导致设施漏电,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张女士说。
责编:刘国民
赞
踩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