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学生吃菌中毒离世 已考上二本想读医科

2016-07-15 14:28:06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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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女儿抢救无效死亡,杜双兰和丈夫躺在病床上等待治疗,双重打击让家住曲靖沾益区炎方乡刘麦地村的杜双兰濒临崩溃。玉溪市易门县武易高速公路一项目施工段发生一起外来务工人员因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来自寻甸县的7人中毒,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切莫混食多种野生菌

  云南省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公众食用野生菌加工烹调时应注意:

  ●不采摘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的菌类

  ●只吃自己认识和熟悉的野生菌,不凉拌生吃

  ●进食菌子时或食用前后最好不饮酒,有些菌子里的毒素与乙醇会发生化学反应,或促进毒素吸收加重中毒

  ●炒熟煮透,不要用急火快炒;加工烹调时在沸水中煮上3-5分钟,捞出再用清水漂洗后炒食,可以减少或避免中毒事故发生

  ●不要将多种野生菌混合在一起烹饪,最好每次只炒一种野生菌,也不要将几种野生菌混在一起吃

  ●食用野生菌中毒后,应及时拨打120就医,来不及就医时,立即进行“催吐、洗胃、导泻”处理

  ●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内灌水,保留野生菌样品,供专业人员抢救时参考

  识别毒菌

  看

  一般毒菌的颜色较可食用菌鲜艳,菌伞上多呈红紫、黄色或杂色斑点,柄上有环和托。

  闻

  毒菌往往有辛辣、恶臭及苦味,可食菌则有菌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验

  用葱白在菌盖上擦一下,如果葱白变成青褐色,证明有毒,反之则无毒。毒菌煮熟后遇上银器往往变黑色,遇蒜丁变蓝色或褐色。

  网络食品安全新规出台

  食药监抽检

  可化身“神秘买家”

  1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行网络食品安全抽检制度,食药监总局将提出“神秘买家”的监管措施。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示,在互联网时代下,为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信息相对的不对称,“神秘买家”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措施。

  怎么来操作?陈谞解释说,抽样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的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以顾客的身份买样可以更真实地还原消费者所购买食品安全的状况,从而更好地保证消费者权益。

  陈谞说,《办法》中的抽检制度设计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就是购买样品到达买样人后,要进行查验、封样,在这个时间节点前需要保证一定程度的“神秘性”,商家在送货的时候不知道是送给监管部门的,对买家和相关人员神秘购买起到了保证真实性、公正性的作用。同时,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的包装等进行查验,对备份样品要分别封样,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手段来记录拆封的过程。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可以通过网络购样进行抽检。也就是说,鉴于网络食品影响的广泛性和民众的高度关注性,包括国家总局和地方局在内都可以根据监管的需要对网络食品进行抽检。

  陈谞表示,《办法》首先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抽检结果需承担责任,检验结果表明食品不合格时,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也有责

  《办法》同时还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抽检上的义务和责任:

  1应当依法制止不合格食品的销售

  2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联系方式不详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协助通知

  3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法联系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停止向其提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服务

责编:刘国民

  •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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