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外地货车于偏僻处下手
每天至少作案一次
经审查,该团伙主要嫌疑人为49岁的赵某某,外号“老嘎”,2002年曾因碰瓷敲诈被河南警方打击,获刑一年零三个月。刑满释放后曾在河南老家开宾馆,但经营不善关门,老嘎便带上32岁的情人李某霞重拾“碰瓷”老本行。6人团伙中,有赵某某的朋友李某春、年近70的王某顺,李某霞也找来自己的干妈赵某青和干妈的朋友王某兰。
“他们通常早上不到8点就出门,下午三四点返回,每天都作案,少则一两起,多则两三起。该团伙作案时分工十分明确,有负责踩点的,有骑电动车碰瓷的,还有专门谈判的,且每次在现场只停留3到5分钟,反侦查意识很强。”公安未央分局汉城派出所副所长元伟君说,该团伙一般找偏僻或没有交警和监控的路段作案,“老嘎”找到目标后,停车等候,后面载着作案工具的面包车里的老弱角色即下车,骑电动车或步行往前走,等货车经过时,在货车右侧佯装被撞倒地并大喊,司机下车查看时,“伤者”就打电话叫来“老嘎”,“老嘎”会让司机立即带“伤者”去看病,在去医院的过程中提出私了。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通常会找外地牌照的货车,因为这些车的司机多不是本地人,碰到这种事往往会拿钱私了,也不会报警。如果碰到难缠的司机不愿去医院,嫌疑人也不会在现场逗留太久,会索要几百元了事。据民警介绍,该团伙分赃的方式为:具体实施碰瓷者先从得到的钱里拿出10%,李某春拿固定工资,每天不管成功与否获150元报酬,其余大家平分。
目前,警方侦查得知,该团伙作案地点涉及西安灞桥、未央、沣东新城、高陵和咸阳三原、泾阳等地及附近的高速公路,落实案件十余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
责编:刘国民
赞
踩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