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与母亲
女儿长大了,有出息了,事业成功了,做母亲的能不高兴吗?我和天下的所有母亲一样,盼着靓颖除了事业有成外,尽早有个好归宿,我的眼里也容不得她被人欺骗。说到这里,我举一个例子略见一斑,就是靓颖创立的“北京少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期间原本注册资金为660万元,而当时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是我占股份的20%,冯轲10%,其余70%都归在靓颖名下。而就在2014年7月10日,我的股权被无缘无故变更为占公司的5%(33万元);同年8月公司注册资金从原来的660万元增长到1000万元,我的股权变得更少,当时只占公司股权比例的5%,而冯轲股权比例为60%,靓颖占股权比例35%;直到2014年11月24日,我手上的股权及股东资格被全部违法剥夺。这一系列的变更都是在我和靓颖不知晓的情况下发生的,并且我和靓颖没有签署任何文件协议。于是就这样冯轲便成了公司最大的股东,但更令我心痛的是对外冯轲还说靓颖是最大股东。
责编:贾兆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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