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脖子上的紧箍咒越箍越紧

2016-11-18 07:48:26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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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用法治思维解决政治问题的成功实践表明,无论哪次选举都不容成为宣传“港独”的平台,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标配。

香港高等法院近日作出裁决,梁颂恒、游蕙祯在10月12日立法会宣誓时的行为构成“拒绝及忽略宣誓”,从宣判即日起丧失议员资格。当然,二人可以继续上诉,但有人大释法的定海神针在,怎样沙盘推演,怙恶不悛的人也注定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反对派而言,梁、游的利用价值到此也油尽灯枯,本就理屈词穷的事,难再掀起波浪。反而,切割是个不错的选择,若弃之如敝履,也在情理之中。事情的主动权,已经回到香港特区政府和爱国爱港人士的手里。

应该说,这次法院裁决不惧某些势力的政治干扰,顶住了反对派的舆论压力,印证了香港真正的司法独立精神。下一步的问题是,有梁、游的判例在前,其他搞小动作的议员是否一体拿办?根据人大的释法,宣誓人的行为必须真诚、庄重,宣读誓词时要准确完整。严格抠字词句里的标准,部分议员资格有效性是存疑的。

与死不悔改的梁、游二人不同,他们大都老道地在姿态上表达了某种程度的“转圜”或“配合”,跟激进的分离主义思想保持了一定距离。区别从宽与从严的分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我们一直是有传统的。能否套用在他们身上,还要观后效。

当然,香港不再存在“港独”分子可借以藏身的律法真空和政治飞地。人大释法,正是在高度自治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国”的天花板,这是此次中央出手透露出的明显意涵。如果有人要步梁游后尘,言行出格,挑战中央宪制责任和管制权,挑战国人承受力的底线,前车之鉴就在眼前。

如今这个议题靴子不落地,对“泛民”和其他搞小动作的议员来说,是不小的提醒。

有人说,本次释法有效地把“港独”势力剔除出机制外,但“港独”言论仍有一定存在空间。从去年区议会到今年立法会选举,挟持非法“占中”的残余能量,“港独”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央正是从“风物长宜放眼量”的战略高度出发,给了“港独”一记下马威,在体制内对其露头就打,同时巩固建制派、振奋爱国爱港力量。一打一拉,立牌指路的效果极为明显。用法治思维解决政治问题的成功实践表明,无论哪次选举都不容成为宣传“港独”的平台,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标配。若提倡分离主义言论,当选也不是护身符,无效不说,更将按相关法律惩处。这是雷池和铁律,不但现在管用,将来亦不可触犯。那些怀有侥幸心态希冀坐以待变的人,洗洗睡吧。

只有如此,香港健康的政治生态才能逐步完善起来。中国的土地虽广,东方之珠的名号虽响,但从立法会到大学校园,怎能允许有“港独”的立锥之地?某些试图逾越雷池的势力,当然要给他们悬起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引而不发,触则必发,发则必中,勿谓言之不预也。

也正是因为戴上了紧箍咒,跳不脱五指山,有人慌不择路,在判决作出后,上演了去信外国政府“告洋状”的滑稽一幕。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他国哪里来的干预权力?“港独”分子企图将内政问题国际化,完全是不知天高地厚的“挟洋自重”戏码。香港回归已经近20年,但一些人的思维还停留在殖民地时代,不知华夏有正朔,反认他乡是故乡。这种顽固不化的思维和丑行,正好可以用作反面教材,以在香港社会深入普及基本法,贯彻法治思维,狠抓“一国两制”的正确落实。(文/王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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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书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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