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撞家长担责”是多么痛的领悟

2016-12-23 13:13:47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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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时至年关,各种朋友或家庭聚会比较多,人一多可能对儿童的监护有所缺失,会导致各种事故的发生。

6岁女童跟着家长横穿马路,但家长不知道的是,孩子突然折返,结果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近日,常州经开区交警大队公布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案情。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其母亲韦某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警方裁定,这起事故中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

6岁女孩跟着妈妈横穿马路,结果遭遇了车祸。我们能真切感受女孩的伤痛,我们能真切感受母亲的伤痛。可是我们也不能不理智的面对法律的严肃。这起案件的处理,看似冷酷无情,其实是法律的尊严。在游戏规则面前,人人都需要时刻警醒。“女童被撞家长担责”敲响了警钟。

在横穿马路的过程中,母亲是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这从事故发生的经过就能够看出来。在横穿马路的时候,女孩跟在母亲的后边。而女孩中途却折返回去了,母亲竟然没有发现。直到悲剧发生了,直到有人呼喊她了,她才发现身边没有了女儿。首先,违章横穿马路原本就是不对的。其次,在过马路的时候,妈妈应该牵着孩子的手。而这一切,母亲都没有做到,这就是监管的失责。

如果在以往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故,法律总是会倾向弱者的。不管事故的原因是什么,不管谁的过错大,都会柔情执法,让汽车一方承担更大的责任。这是因为,汽车是有保险的,让他们多承担一点,甚至是完全承担责任,就能更有效减少伤者的经济负担。法律倾向弱者是对的,但是倾向弱者不能没有底线。

笔者居住在一个小县城里,在日常出行的时候,总是会发现一种现象,步行的人们,骑车的人们,骑电动车的人们违规出行已经相当严重。在汽车礼让行人的倡导中,这种违规行为就更严重了。好像闯红灯等等面对“汽车礼让行人”就是理直气壮的,就是光明正大的。由此也引发了很多交通事故。尤其是一些家长,在横穿马路的时候,在勇闯红灯的时候,还带着孩子。往小了说,这种不良习气就会传染给孩子,加剧了交通违法违规的现象。往大了说,这也是对孩子的忽视,造成了悲剧,后悔已完。

因为交通违规被撞,孩子是伤痛的,但是孩子也是无辜的。这样的交通事故,让汽车一方承担责任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而这种潜规则虽然是法律的柔情,虽然是偏向弱者的司法理念,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娇惯了家长的违规行为,让他们忽视了责任。就像这起事故一样,假如妈妈不是带着孩子横穿马路,假如不是妈妈没有牵着孩子的手,事故或许就不会发生。本可避免的事故何以发生?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所以说“女儿被撞家长也担责”的处理结果是有现实意义的。时至年关,各种朋友或家庭聚会比较多,人一多可能对儿童的监护有所缺失,会导致各种事故的发生,希望通过这起交通惨剧,警醒家长朋友,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尽到看管义务。

“女童被撞家长担责”是多么痛的领悟。(郭元鹏)

责编:栾雨石、李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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