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的深意

2017-01-05 06:45:4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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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只有党的中央领导层、高级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才能起到上行下效、一呼百应的效果。

“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

为政之要,唯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解决党自身的问题,关键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

党的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关键少数”,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关键群体。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中明确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做起。

此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准则》和《条例》做说明时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同时,《准则》《条例》都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

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职位越高,越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可以说,此次全会再次明确了高级干部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有党的中央领导层、高级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的规矩和纪律,才能不断增强政治智慧,提高领导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好担负的历史责任;才能起到上行下效、一呼百应的效果,带动和领导全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针对“关键少数”中的突出问题

高级干部是执政兴国的实践者,更是骨干部分、中坚力量。只有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率先带头走正路、干正事、扬正气,才能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带动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向中央看齐,层层立标杆、作示范,形成强大的引领力量,推动全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前进。

高级干部队伍是否过硬,关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如果放松或忽视高级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少数”起了坏的示范作用,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小觑,一名高级干部一旦落入贪腐深渊,往往不仅会带坏一批干部,还会严重破坏所在部门或地方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在党内,谁有资格犯大错误?我看还是高级干部。高级干部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危害大,对党的形象和威信损害大。”

当前,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仍需严格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在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六个大类33个小问题列举了当前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一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

  • 二是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 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

  • 四是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

  • 五是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

  • 六是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以四个“严重”揭示出这些问题造成的严重危害性: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暴露出他们在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暴露出他们在政治上也存在严重问题,教训十分深刻。

正因如此,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指出,要解决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

六中全会聚焦高级干部建设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

“关键少数”要发挥“头雁”效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多个场合强调高级干部要守规矩、做好表率。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时明确指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这(注: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是很重要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正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

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央政治局从总书记带头做起的思想,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

2014年1月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党看中央政治局的思想:“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抓,就从中央政治局抓起……上面没有先做到,要求下边就没有说服力和号召力。……全党看着中央政治局,要求全党做到的,中央政治局首先要做到。”

2016年12月26日至2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个党员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应该做到,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上,脑子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

行动是最有力的榜样,高级干部应以自己的行动发挥“头雁”效应。

基于这样的考虑,六中全会在制定《准则》《条例》时,着重把高级干部突出出来。

在就《准则》《条例》做说明时,习近平总书记从四个方面强调了高级干部如何以身作则:一是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二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四是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结合《准则》和《条例》对高级干部提出的具体要求,高级干部应从以下方面以身作则:

必须保持理想信念的坚定执着,必须坚决捍卫和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决听从党中央号令、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加强道德修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必须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必须坚决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斗争,必须注重家风建设、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必须诚恳接受各方面监督。

“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领导带头就是鲜明的旗帜,上级垂范就是无声的命令。我们要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认识高级干部以身作则的重大意义,切实把高级干部的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搞好,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全党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聚焦“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

党的中央领导层担负着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方向、统筹协调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应对国内外重大矛盾风险的重要职责,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

党章第二章第10条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第三章第21条规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这就明确了中央委员会的职权。第22条规定:“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这就规定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只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有一个好的政治局常委会,只要它是团结的,努力工作的,能够成为榜样的,就是在艰苦创业反对腐败方面成为榜样的,什么乱子出来都挡得住。”“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共产党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好的政治局常委会。只要这个环节不发生问题,中国就稳如泰山。”

邓小平同志鲜明地提出了建设一个好的中央政治局,特别是好的政治局常委会的思想,并规定了好的政治局在政治上的三个标准,即必须是“团结的”、“努力工作的”和“能够成为榜样的”。

可以说,加强中央领导层的政治生活建设,事关党内政治生活是否规范严肃,事关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能否落到实处,更事关党中央是否成熟、稳定和强大。

在六中全会上,中央高层在对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提要求的基础上,聚焦中央领导层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里以“重点”、“关键”、“特别”三层递进的关系,特别强调要加强中央领导层的建设。

《条例》中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比如,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强调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等等。这些规定,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

1979年,邓小平同志曾针对干部特殊化问题指出,“我们的高级干部现在并不是工资太高,而是其他方面的待遇太宽了。这样就要脱离群众,脱离干部,甚至腐蚀自己的子女和家庭,把风气带坏了,官僚主义也无法克服。”

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层反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执行八项规定开始,从自身做起,将高级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

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做《准则》《条例》说明时指出:准则稿最后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这项工作正在进行。

仅仅一个月后,2016年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作出规定。

此次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规范:一是明确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人退下来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二是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三是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并加强教育管理,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四是压缩赴外地休假休息时间,实行严格报批制度等。

这些规定坚持从严要求,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适当从低”的原则,统一规范,强化约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拓展和深化,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全党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关规定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并分批实施。并要加强督促检查,不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综观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对高级干部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论述之多,要求之高,规定之细,行动之迅速,在党的历史上前所未有,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LW

刊于《瞭望》2017年第1期,原题《全面从严治党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来源:学习小组)

责编:栾雨石、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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