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获刑:有的自制自售火柴枪获刑,有的专做配件
澎湃新闻同时检索到了2起淘宝“卖家”自制自售火柴枪的案件,两名店家都于2016年被判刑,罪名均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即是曾向上述内蒙古案例中的被告人代某出售火柴枪的淘宝“卖家”吴某。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起,吴某利用焊机、切割机、火药、钢管、火柴枪等工具,制造枪支并通过网络出售。
判决书显示,在对吴某住处进行搜查时,警方共扣押了火柴枪134支,改装枪11支,钢笔枪20支,不锈钢管86支,发令弹2600发。
在对吴某非法买卖的疑似枪支送检后,其中24支被认定为枪支。
吴某供述,其在淘宝上贩售的自制枪支,价格一般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卖了很多。曾向代某出售的两只钢笔式自制枪价格为1016元,还送了些子弹。
2016年5月,吴某被判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吴某随即上诉称,其贩卖枪支是为了赚钱补贴家用,并非为了危害社会,主观恶性不大。当年9月,内蒙古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除了自制自售的案例外,还有1名以“某塑料厂”为淘宝店名的卖家,因承接制造火柴枪配件业务而被判刑。
该案发生在浙江省温州市,法院经审理查明,杜某通过淘宝网店承接了一批制作304不锈钢配件的业务,下订的客户正是一名销售火柴枪的淘宝店主。
接单后,杜某在其经营的金属线切割加工厂内,制造了枪身1000件、击锤500件、扳机500件、上支架500件、钢条500件等枪支配件共计3000件,并收取王某现金20500元,后通过物流将上述枪支配件运至北京。
经鉴定,下订单的淘宝店其后销售出去的一把改装火柴枪,为自制5.6mm小口径手枪,以火药为动力,可以发射改制发令弹,对人体有致伤力。
2016年5月,杜某被判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改制枪支者:改装火柴枪用以打猎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有淘宝卖家称,常有微商咨询火柴枪是否能改成“打钢珠”。许多卖家则会在产品简介中提前声明,“不可改装”。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澎湃新闻搜索到4起网购火柴枪进行改制,后被法院判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案例。这4起案件中的改装枪,都被鉴定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判决书显示,江西省2015年发生的一起案例中,被告人管某通过网络获知,可以将火柴枪改制成击发钢珠的枪支。于是,管某从淘宝购买了两支火柴枪进行改制,并进行试射。
管某将一把改装后的火柴枪借给了殷某用来打猎,后被警方查获。经鉴定,此枪是以火药为击发动力的改制滑膛枪,能够击发5.6 16mm规格的射钉弹加装弹头制成的改制弹药、或5.6mm运动枪弹。
2016年中旬,管某被判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殷某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上述4起火柴枪改制案中,有2起发生在浙江省,两名被告人均通过淘宝购买火柴枪后进行改造,使之能够发射射钉弹。其中一起发生在金华市的案件,被告人还网购了1400余发带有火药的射钉弹。
经鉴定,两案中的改造枪均为以火药为动力且具备致伤能力的枪支。案发后,两被告均被判非法制造枪支罪,获刑3年。
责编:刘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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