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石景山区居民成丽霞顺利地生下二胎。这个新生儿是她女儿的同胞胎,只是晚出生了10年。成丽霞当年为生孩子发愁,最终选择了在北医三院做试管婴儿。在实验室的培养皿里进行培养形成胚胎,取卵后3—5天把胚胎或囊胚移植到子宫。移植第四天验尿,如果怀孕了,30天进行B超检测,后续进行产科产检。当时还有剩余的胚胎,进行冷冻以备下次移植。放开二孩政策后,成丽霞到医院询问冷冻胚胎能否解冻,让她再生一个孩子。王丽娜说,冷冻胚胎成功率很高,同时打破了人们对生育的传统观念。
王丽娜介绍,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早产率、妊娠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率比自然妊娠高,多胎比例明显升高。多胎会导致孩子出生体重的下降,做辅助生育还有一些并发症。
肿瘤患者经过放化疗后,生育能力会受到毁灭性打击,生育率非常低。王丽娜提醒,这类人群可以提前冷冻胚胎留下“种子”。研究发现,38岁以上再做生育力保存,成功率是非常低的,活产率小于1%,因此建议在35岁以前做生育力保存。
代孕是否可放开
代孕要有“刹车”,不能任意行驶。要把代孕技术放在一个特定的笼子里关着,但这个笼子不能太松,“牛栏关猫”是不行的。
治疗不孕不育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药物治疗、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但是,这些方法的疗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一般性的药物治疗怀孕率为10%—15%,做试管婴儿的怀孕率为40%—50%,人工授精的怀孕率为15%—20%。
如果自己没法生二孩,另一条路就是代孕,但我国严格禁止代孕。2001年,原卫生部曾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3条第2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事物,代孕确实涉及一系列伦理问题,也对社会管理带来挑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代孕过程中,即便精子和卵子都属于委托夫妻,孩子由另一个女性身体生产,也可能让某些人产生亲子关系错乱的感觉。在怀胎和分娩过程中,代孕者可能对胎儿产生母子情结,在孩子出生后不愿放弃,造成归属权的争夺。
王丽娜说,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能允许的就是志愿代孕,代孕母亲基本上属于无偿的行为。王丽娜呼吁,如今肿瘤发病率这么高,有的病人可能在30岁甚至更早把子宫切了,这么年轻就永远丧失了做母亲的权利,确实令人惋惜。她建议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业代孕。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说,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夫妻双方处在精子、卵子尚可用的情况下,却已没有生殖能力了。代孕能解决失独家庭的生育问题。
对于代孕,耿琳琳感触特别深。汶川大地震中,很多家庭都失去了孩子,他们特别想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但由于年龄因素,没办法再生育了。她呼吁,加强伦理监督和技术监管,适当放开代孕。
北京大学医学部伦理学副教授尹秀云认为,代孕技术的应用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上的,一个道德上的。即便法律不允许,也不能把代孕悬置起来,完全不考虑。
王一方说,代孕要有“刹车”,不能任意行驶。要把代孕技术放在一个特定的笼子里关着,但这个笼子不能太松,“牛栏关猫”是不行的。
责编:刘国民
赞
踩
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