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办”限购政策与以往政策有根本性不同

2017-03-27 13:45:12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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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此次“商改住”的限购秉持的宗旨是恢复住房的居住功能,房子不能用来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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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住建委官方网站公布消息,近日调查发现,万科天地,泰禾中央广场,恒大未来城等在售项目,其规划均为商业办公用地,销售人员却打出“有厨房”、“有卫生间”等卖点,将商用房当作住宅出售。经相关部门认定,此举属于违规行为,目前已勒令三家企业项目停售。  图源:网络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公告》规定,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这样就把商业类住房与居住类住房严格分割开来。

“商改住”盛行于少数一线城市

据人民网报道,商改住盛行,主要出现在少数一线城市,由于严格的住房限购以及住宅价格较高,不少人将购买小面积商业办公项目作为投资或者过渡性居住,开发商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把商业办公项目设计、开发建设成住宅对外销售。

根据新浪网的报道,地产商“商改住”抵消了限购政策的效应,抬高了商办用房的成本,不光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负面影响,还破坏了城市功能布局,无法达到科学、合理的规划效果。因此对“商改住”的限购势在必行。

政策:在建在售的商业类住房不能卖给个人

《公告》规定,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为限制中介借机哄抬价格,炒作商用房,《公告》也做出相关规定: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同时,为了进一步“还商于商”,《公告》明确,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而对于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如再次上市出售,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但个人购买应当符合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及自购房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两个条件,即商办房也纳入了限购范围。

全面恢复住房的居住属性

对于此次“商改住”限购释放了哪些信号,将对住房市场产生哪些影响,海外网(m.haiwainet.cn)采访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赵秀池教授和财经评论员周俊生。赵秀池认为,此次“商改住”的限购秉持的宗旨是恢复住房的居住功能,房子不能用来炒。在限购政策出台以前,很多房子是用来营利的,现在则把房子的投资功能大大弱化了。

周俊生则认为,商业办公楼比商品房价格便宜,但严格来说,因为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在建筑规格上有很大差异,所以将商业用房改为住宅用房来销售是不合适的,对其进行限购有其必要性。然而在周俊生看来,限购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购买力,从而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对房地产的冲击。但事实上购买力并不能完全消失,还会再出现。无止境地限购并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

根据腾讯新闻评论,此次“商改住”限购基本上全面抑制了任何炒房的可能性,这也是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的第一次,因为从来没有过这么彻底地把所有投资者全部挤出一种房屋类型的政策出现。那么这次严格的限购是否将有效制止“商改住”的行为?赵秀池认为这次的限购政策应该是有效的。它的规定十分严厉,对企业而言,规定违规要纳入信用记录,吊销执照;对个人来说购买商业用房也要满足各项条件,一般人也不容易买到。此次限购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对于未来是否“商改住”会消失,赵秀池则认为如果政策继续执行,市场上不应该再有这种类型的住房。商业用房就是商业用房,住宅就是住宅,不能有合在一起使用的情况。(整理/刘思悦)

(综合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等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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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思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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