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两年来,名单上已有40人陆续成功归案,超6层为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两年来,“海外不是法外”的反腐败态势已经形成,今年在开展“天网2017”行动的同时,将抓紧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
十八大以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国际追逃成为不可忽略的一部分。尤其是2014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会议,对追逃追赃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经研究决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下设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中央追逃办”),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作为办公室成员,各司其责、共同参与,改变以往“九龙治水”、单打独斗的局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我国先后从90多个国家好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566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已有40人成功归案,追回赃款86亿人民币,新增外逃人员从2014年的101人将至2015年的31人,再降至2016年的19人。海外“避难所”塌方,“海外不是法外”的反腐败态势已经形成,海外追逃追赃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2008年,央行在题为《中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检测方法研究》的课题报告中,援引社科院的一份资料披露,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万至1.8万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相较于商务部之前发布的数据,外逃贪官数量翻了4倍多,携款金额则翻了一倍。中纪委此前通报,仅2013年中秋和“十一”两个假期,出境的公职人员中有1100人没有按时返回,其中714人确定为外逃。由此可见,中国反腐败/海外追逃追赃依然任重而道远。
对外逃腐败人员要做到在态度上“零容忍”、在制度上“零漏洞”,以及在执行上“零障碍”。坚持“海外不是法外”,加强国际合作,持续推进海外追逃追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生,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中国政治上的绿水青山终将来临。(青风)
责编:栾雨石、李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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