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母校就要交“爱校费”吗?

2017-05-17 16:41:02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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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完善立法,教育执法部门加大对此类事件的惩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才能够让毕业生轻松离校。

最近,一条微博备受关注,微博爆料山东英才学院向即将毕业的学生强制收取十元钱,每个毕业生都要交,收费的名义叫“爱校费”。记者来到这所高校,不少学生表示,自己都交过这部分费用。采访中,有学生认为强制让每个毕业生都交十元钱,美名其曰给学校捐款。

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山东英才学院以强制的手段要求学生捐赠“爱校费”这样合理合法吗?学生爱母校就应该交“爱校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捐赠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符合公益目的。这所学校不管是故意强制收取费用也好,领导意图在层层下达过程中被误解了也罢,这个行为本身都于法无据,其实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于情于法,学校都没有资格要求学生捐“爱校费”。

大学应该提倡学生毕业前为母校捐款吗?我们知道,很多成功的高校优秀毕业生向母校捐款,如美国哈佛、耶鲁等名校,每年都会接受巨额的校友捐赠,耶鲁大学捐赠基金对该校年度预算的贡献率更是高达44%,黄怒波已先后向北大捐赠了10.24亿元的资产,同样是北大校友的黄志源捐资5.2亿元。但是,这些捐款没有一个是学校强制要求的,而是优秀的毕业生自愿回报母校的一种方式。学校的职责在于教书育人,在于培育学生感恩之心,实在不应该提倡甚至强制毕业生捐款。

据悉,山东英才学院的今年的毕业生有五千人左右,那么每人10元的“捐款”就是五万元,学校向毕业生收取这笔钱后,具体用来干什么?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说:“钱主要是用到学校的文化建设方面,景湖边儿上建了个小亭子;在办公楼前面的小广场建了一个大屏幕”。但是,学校是否对“慈善款项”的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财务公开,这些款项的使用这里面有没有某些高校领导的腐败现象?这些问题教育主管部门都应该详细的查一查。

近些年来,各类学校以“赞助费”、“作改费”、“捐资助学款”、“教师节慰问金”等名义向学生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归根结底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惩处措施不到位导致的违法违规成本太低造成的。因此,完善立法,教育执法部门加大对此类事件的惩处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才能够让毕业生轻松离校。(任志远)

责编:栾雨石、刘思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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