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怎能成为贪腐的“香饽饽”

2017-06-15 15:38:25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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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扶贫攻坚是当前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为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各级党员干部分赴基层一线全力开展扶贫工作。

2014年,湘西州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州审计局原副局长黄大健在担任该局驻泸溪县兴隆场镇德堡村扶贫工作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扶贫资金。该院通过初查发现,由于监管不到位,黄大健将扶贫工作作为其牟取私利的“摇钱树”。(6月14日《检察日报》)

扶贫攻坚是当前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为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各级党员干部分赴基层一线全力开展扶贫工作。但是,在扶贫过程中,一些心术不正、别有用心的干部却把黑手伸向了扶贫资金,用各种方式蚕食百姓的“救命钱”,让贫困群众的脱贫效果大打折扣,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频发让人无比痛心,值得我们深思。

近年来,在扶贫工作如火如茶开展的同时,侵占、私吞扶贫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从河北涞源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妥开祥虚报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扶贫办、区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再到广东省紫金县扶贫办挪用扶贫工作经费发放补助等等。扶贫资金成为了人人都想私吞的“唐僧肉”,扶贫领域的腐败“丑闻”多次被广大公众所诟病。

扶贫资金被侵占、私吞多因为资金发放使用过程的监管失力。贪污扶贫资金者之所以会屡次得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或漏洞,监管的不到位让扶贫资金使用者的权力长期处于真空状态,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最终让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落入了硕鼠的“私人腰包”,这也是最让百姓愤恨之处。所以说,对扶贫领域的腐败不仅要严厉打击,更要从落实各项机制方面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管,切实扎紧制度的篱笆,全力堵住漏洞。

畅通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对于防止扶贫资金被侵占很重要。群众满不满意是检验扶贫工作的重要标准,贫资金被侵占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群众受到的实惠肯会大打折扣,对此群众不是不知晓而是有口难言、无处诉说,如果采取多种方式畅通群众监督举报的渠道,让群众把不满意的地方反映上来,在考核中加大民意的份量,想必会对掌管扶贫资金的权力形成一定的震慑,有利于扶贫资金更快落地,更快用到实处。

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直接关系到脱贫工作的成败,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名义侵占、挪用、拖欠扶贫资金。《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有明文规定,凡转移、挪用、拖欠、挤占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扶贫资金决不能成为某些人牟取私利的“摇钱树”,决不能让老百姓的“救命钱”被肆意侵吞。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扶贫领域的贪腐现象,对侵吞扶贫资金者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郝亮)


责编:梁凯燕、李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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