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贪腐”,更需法治力度

2017-06-23 16:16:44来源:海外网
字号:
摘要:通过这起典型的贪腐案件以及近年来曝光通报过的案件看,违纪者之所以不收手,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心理误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湖南琼州学院附属中学校长符冠烨在学校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在组织调查期间,为规避纪律审查公然行贿调查人员。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犯受贿罪和行贿罪,判处符冠烨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通过这起典型的贪腐案件以及近年来曝光通报过的案件看,违纪者之所以不收手,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心理误区。一是心理上擅权任性,骄奢放纵。二是抱着不会查到自己的侥幸心理,盲目自信。三是许多党员干部压力不足,认为“八项规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的,与自己无关,“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最终无法回头。

反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治立场,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中央持续保持着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对各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是零容忍。作为司法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从心理、思想层面进行突破,让每一个党员干部要有崇高的理想信念。更要明白,无论是何种方式的贪腐,最终会收到法律的严惩,事无巨细,每一件小事往往可以折射出一个人的思想品质,只有从点滴做起,遇到诱惑,在面临抉择时才能够把握住正确的方向,坚守住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忠诚。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在金钱和权力中迷失了自我的部分害群之马,之所以走上贪腐之路,就是因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改变,都是从丧失理想信念开始的。所以,时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树立牢固的拒腐、自律意识,势在必行。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加大对腐败的惩治,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坚决保持对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司法需要确定性,明确贪污贿赂等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应的刑罚,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全面惩治腐败,从源头上掐断腐败的根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败斗争作为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来应对。司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惩治力度。

(万宇)


责编:梁凯燕、李鹏宇

  • 路过

新闻热图

海外网评

国家频道精选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