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期隐匿行踪”的组织部长如何监督

2017-08-16 10:16:1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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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安街知事”公号发现,胡福绵的通报中出现了一个特别的表述:长期隐匿行踪,脱离组织。

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胡福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长安街知事”公号发现,胡福绵的通报中出现了一个特别的表述:长期隐匿行踪,脱离组织。

致远,出自诸葛亮的《戒子篇》:“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而后来基本上将“致远”引申为远大的理想、事业上的抱负、追求卓越等。即凝神、致力于远大理想。当然,致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体现了一种矢志不渝的精神,它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既立足现实,又不为浮云遮望眼。作为领导干部,目无组织、独来独往,总想脱离组织的约束监督,实则是要出问题的前兆。试想,风筝没了线紧绷,何以能迎风飞向高空,领导干部“脱离组织”监督,又何以致远?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可谓不乏制定修订的多部党内法规,并对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提出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 当然,看似报告领导干部的去向是“多此一举”、是“麻烦事”。正是这一约束,才犹如利剑高悬,时刻给党员领导干部以提醒,让其绷紧纪律的弦,不破“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严守纪律其实也是最好的保护。

知敬畏、存戒惧,党员干部才能守底线。纵观本案的胡某在退休5年后,被通报接受组织调查,再次例证,“脱离组织”监督终归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得不偿失。其实,很多时候,领导干部的落马都是一步一步沦为阶下囚的,无不是对自己渐次放纵,逐步变质堕落。只有时刻注重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决不以任何借口而拒绝监督,方能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意识,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不越雷池一步。

党的纪律不允许任何特权和腐败的存在。严以律己是领导干部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修身之本。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得抓日常、重平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有关规定弄明白、讲清楚,促使干部讲规矩、守纪律。因为,筑牢反腐防线,不仅要有严明的纪律,同时要有严格的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监督始终与权力同行,也唯有在监督中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行为,防止权力滥用,才不至于让一些领导干部“小病拖成大病,大病转为绝症”,最终“无药可救”。

最后,沿用有评论的一句话: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无疑,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样如此,只有针对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查漏补缺,通过不断的创新完善监督体制机制,不断把制度笼子织密织牢,全方位加强党内监督,让监督如影随形,就一定能遏制腐败增量。(文/鱼予)


责编:王少喆、李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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