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于贫困生认定标准的讨论,正在引发社会关注。8月29日,陕西省教育厅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从认定机构与职能、认定范围与条件等方面,对陕西省属高校的贫困生认定提出规范。其中,“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发争议。
贫困生认定,事关学生获得助学金等优惠政策的落实。认定贫困生,当然要有一个实施办法,但实施办法应注意灵活性,避免僵化懒政和简单化操作。在对待具体学生时,更要注意人性化、人情化,让学生意识到政策的初衷与公平,也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同情与关爱。
对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大学生,不应一概而论地认定为不贫困。假如学校宿舍每学期的费用是1000元,几个学生校外合租,平均费用只有800元,校外租房的成本比学校更便宜,这几个学生不能认定为贫困生,显然就没有道理。是否将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认定为贫困,应根据租房的实际费用分析。如果学校提供的宿舍费用很低廉,学生一定要在校外租房,且租房费用远高于学校住宿的费用,不能认定为贫困就不会有争议。
对经常出入网吧的大学生,也不应当绝对化认定为不贫困。如果学生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都没有,在学校根本无法满足对外联络、个人学习、查找资料的目的,他经常出入网吧不能认定为贫困,就显得不近人情,也不够准确。出入网吧的费用是零星支出,学生能够支付得起;购买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是一次性支出,不是每个学生家庭都能拿得出。两者比较,谁更有钱,谁更贫困,应当一目了然。
贫困生认定具有政策性,需要满足贫困这个现实。贫困生认定不应太死板,也不能罔顾事实,尤其不应把本来应当综合考察、全面评价的事情简单化。以前,有的地方还规定,穿名牌服装不能认定为贫困,可是,如果名牌服装是好心或亲戚邻居赠送的,或者是其他孩子穿过的旧衣服,也因此粗暴地不能认定为贫困,就与贫困事实相距甚远。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高校在认定贫困生时,大都凭学生提供的所在村或居委会的一纸证明,或同一地方学生的旁证,很少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更没有走访学生的家庭。这是很有问题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贫困生认定,仅凭生活中的点滴印象,或者仅凭某一件事,就武断地认定是不是贫困生,无论是情理上,还是方式方法上,都让人难以认同。
贫困生认定,要多些灵活与情怀,就是要讲究方式方法,不以善小而乱为。学校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以老师、同学接触、了解的情况,为评定贫困大学生起到作用,与已经认定的贫困生交心、交流,也可以证实认定是否有过失。有限的助学金要用到刀刃上,政府关怀贫困学子的温暖和善意要送到位,防止政策用偏,学校应该有更好更符合实际的办法。(卞广春)
责编:栾雨石、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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