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之规”岂容心存侥幸?

2017-09-04 07:22:30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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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客观而言,公务接待超标,一直以来备受诟病,要治愈这一顽疾有一定的难处,但也并不是完全无计可施。

对于公务接待,江西省各级各部门都有明确规定,而上饶市人社局原党组成员、就业局局长俞岳林却视纪律规矩如“稻草人”,在处分期内仍然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2日)

俗语说“好了伤疤忘了疼”。单就字面理解即疤痕愈合以后就忘记了伤病时的疼痛,比喻过上了舒心的日子就忘了过去的苦日子,不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实则是在告诫人们犯了错误后应很好地总结经验,记取教训,免得再重蹈覆辙。当然,报道中的俞某就没有这样的心有余悸。“伤疤”没好就忘了“疼”。上年才因监管“四风”不力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不仅没有汲取教训,仍然顶风违纪,带头破纪,在处分期内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如今咎由自取,再次例证“一定之规”岂容心存侥幸。

“来者都是客,吃一点、喝一点不是什么大事”“你请我吃”“我请你玩”……事实上,十八大以来,在反“四风”高压态势之下,翻看各地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违规公务接待乱象在个别地方没有决绝。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缺乏政治警觉,纪律意识淡薄,心中无戒、不知敬畏。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把规定当“摆设”,视标准为“橡皮”,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诚然,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必须严肃处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但更得深思,缘何“一定之规”拴不住违规吃喝冲动?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其实,早在2013年12月就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进行了明确规范。在第十条中: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俞某却上演了陪客翻倍、标准超规,“罗汉请观音——客少主人多”把戏。无疑,心怀侥幸栽跟头是他之过,但视纪律规矩如“稻草人”监督脱不了干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客观而言,公务接待超标,一直以来备受诟病,要治愈这一顽疾有一定的难处。“接待就是硬道理”在个别领导干部的心里是“不二法门”。说白了,一些公务接待超标准,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和部分领导干部手中握有资源分配权力,而缺乏规则和制度上的约束所致。在推杯换盏之间就能把一些难点问题“拿下”,更有可能公务接待可以完成一些领导干部的“私务”,又何乐不为?再者,财政制度不够严格、不够公开透明。不少单位都有非预算账户,即小金库,很多招待费从这里出。那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做法,就会暗度陈仓、屡禁难止。

治标需治本。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有问题不可怕,怕的是亡羊没有补牢。鉴于此,不妨加大权力的约束,限制可自由裁量权力;不妨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的预算体系,改进公务接待预算管理体制;不妨提升公共财政预算透明度,向全社会详尽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把公务接待晒在“阳光下”;不妨建立多渠道监督机制,既发挥各级人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作用,也支持社会公众、媒体来共同监督,对违规者严加惩处;不妨强化部门经费的报销制度,规避请客吃饭靠“领导一支笔”说了算。或许,当钱、权得到限制,财政预算、决算得到公开,“一定之规”就会成为铁规。(文/鱼予)

责编:姚凌、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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