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戒“港独” 毋再姑息养奸

2017-09-11 07:42:07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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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要求特区政府自行立法制止分裂国家、制造判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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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伊始,香港多所高校的学生会组织在校园内张贴“港独”海报。遭到指责时,他们往往第一时间搬出“言论自由”的挡箭牌来。显然,这些学生也知道“港独”违法,所以才去托庇于“言论自由”。问题是,这个偷换概念的小伎俩实在并不高明——既然“港独”违法,宣扬“港独”难道不违法吗?香港社会亟需厘清,“港独”和言论自由究竟是什么关系。

“港独”违法

在法律层面,必须首先明确的是,“港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条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香港是法治社会,对待违法行为必须及时采取法律手段去遏止。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要求特区政府自行立法制止分裂国家、制造判乱的行为,而即便是二十三条仍未转化为本地法律,但并不意味着对“港独”言行“束手无策”,听之任之。

例如,香港《公安条例》第三条便规定了警方如合理地相信展示“任何旗帜、条幅或其他徽号,相当可能会导致或引致破坏社会安宁”便可禁止在公众聚集中展示这些物品,甚至没收这些物品;而任何人在警方禁止下仍坚持展示任何旗帜、条幅或其他徽号即属犯罪,最高监禁两年。

毋庸置疑,香港是尊重言论自由的地方,《国际人权公约》的所有条文早已收纳于《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成为香港法律一部分。但条例下第16条清楚订明,言论自由可因应“国家安全或社会秩序”透过法例“予以限制”。

对于校园内悬挂张贴“港独”宣传品,香港警务处处长近日对此回应表示,“港独”违反基本法,如有人进行违反香港法律的行为,警方会严正执法。

校园可以透过教学,告诉学生“港独”的违法本质和其危害性,但绝不应该允许有人公开宣扬“港独”,为“港独”鼓与呼。

言论禁忌

在香港中文大学的开学典礼上出现“港独”横幅和海报后,香港其他7所高校也群起效尤。校园内,反对和支持“港独”的学生爆发了激烈争执。其间校方表明态度,指出“港独”违背常识、触犯基本法,并拆除了一些横幅和海报。但政治学生们宣称,学校此举侵犯了他们的“言论自由”。

在某些人的语境中,“言论自由”似乎是电脑游戏中的“无敌大招”,只要一开启,就能免疫一切攻击。实际上,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其违宪违法的禁忌,从不存在绝对的、不用负责任的言论自由。禁忌可以源自宪政精神,也可以来自历史教训、文明观念。

比如,德国不能宣扬纳粹,美国不能宣扬种族主义。就在上月,两名中国游客在德国柏林国会外做出纳粹敬礼手势互相拍照,被警方拘捕,两人涉嫌使用违反德国宪法的非法组织象征,面临刑事调查,一经定罪可被罚款或最高监禁3年。在美国,鼓吹分裂联邦的言论,可能触犯法律而被判刑,美国总统特朗普也曾因为在种族冲突事件上发言不当而受压改口。

一些言论自由的边际,是在司法实践中逐步确立的。1979年,西德联邦法院的一项判决首次严格界定“言论自由”原则,其中宣传纳粹思想被视为“言论自由”的例外事项。1985年4月,西德议会通过一项决议,将否定迫害犹太人的行为判定为对犹太人的侵害,并给予法律惩处。1994年5月,德国联邦议会加重“煽动罪”定罪程度,凡在公开场合宣传、不承认或者淡化纳粹屠杀犹太人的人,最高将面临5年监禁。

德国最警惕和反感的是纳粹,那是源自历史的惨痛教训。而中国近代史最大的痛,则是列强入侵和国土分裂。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完整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是所有中国人的共识,意图分裂国家、挑战国家根本利益的言行,也会触及中国人的心理禁区。同样的,香港同样可以通过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确立言论自由的边际。

防微杜渐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港独”对香港有百害而无一利。

近期“港独”言论接二连三出台,言行之嚣张令人侧目。当中既有鼓吹在2047年“使香港成为独立主权国家”的赤裸裸分裂国家的言论,亦有“去中国化”式的显性“港独论述”,更有一帮别有用心的极端分子,在社交网络层面以近乎“洗脑”的方式去向青年人散播“港独”主张。

而且,“港独”言论早已不是单纯的“学术探讨”,而是有着实际的组织、政纲、人员去操作落实。旺角暴乱事件中出现的极端口号,正是“港独”言论的产物。试想如果不是近年来“港独”言论的散播、对青年的荼毒,旺角暴乱事件会发生吗?

热血青年最易受此类“独立自主”、“反抗威权”口号的蛊惑,在外部势力有组织有计划的渗透推动下,“港独”思想正在侵蚀校园。一些政治学生如黄之锋、周永康之流,希望借由推动“港独”获取政治利益和西方势力的扶持,更多普通学生做了炮灰和马前卒,背上了司法案底。

“港独”损害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损害香港的繁荣稳定,也损害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不管“港独”分子的主观意图能不能得逞,都不应姑息养奸,只要他们实施了违反法律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就应该予采取法律手段予以惩戒制止。(文/黑白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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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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