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禁狗”纯属“胡勒”

2017-09-22 08:19:24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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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园“禁狗”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能搞“一刀切”。

据《佛山日报》报道,20日,顺德顺峰山公园正式对外发布公园的一则新规定:禁止游客携带犬只入园。记者当日巡园发现,工作人员和大部分游客都对新规定表示欢迎。 

作为城市生活中一个重要的公共休闲空间,公园要确保足够大的接纳度和兼容率,为此,必须加大有关管理机能的训练和服务资源的配置,类似“禁狗令”这样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已经为不少地方实践所证伪。因为城市公园这样的露天公共空间,要拒绝游人携带犬只(或其他宠物)进入,其理由并不充分,就因为出现“屈指可数”的狗狗随地便溺污染环境或惊扰甚至抓伤、咬伤游客个案,然后以不完全归纳的方式,“禁止携带各种动物进入”,显然有悖公平,道理上讲不通。

真要提升公园管理水平,不是没有精细作业的充足空间,只要稍稍动点心思,再有点小投入即可。比如,在公园门口设置适宜价位的狗绳、嘴套或垃圾袋等,让每个携犬入园者购置或租用。在公园内部设置必要宠物“驿站”,使其能在主人帮助下收拾周身杂事。在后端,还可以构筑一个黑名单制度,凡是出现宠物污染或危害公共空间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以一段时间甚至“终身”禁止入园的惩治,也倒还可以接受。再稍微高端些,可以在醒目位置以项目方式将狗狗“吓人”或“伤人”典型案例及其法律程序、善后成本等“昭告出来”,为后来者借鉴。

总之,哪只狗粗野、撒泼、失控,就处理哪只狗,同时也让其主人付出法律框架下应有的代价。哪一类狗狗,比如攻击性不可控的大型犬只、有“前科”的犬只,需要禁入就禁入,而更多完全可控、无害他人的宠物,没必要横遭连坐。久而久之,养狗者的文明习惯会逐渐养成,大家彼此看待的眼光也会温煦不少。否则,一处禁狗,不可能处处禁狗,一处公园“禁狗”,不过是把问题推到别处,把情绪“层累”下来,让养狗者更有被区别对待的不悦,逆反式的执拗、偏狭和“抱团取暖”会更经常,与大众之间更缺少磨合与融入的区间,有什么好处呢?城市公园要成为城市公共服务和文化品质的闪光点和样板间,不能老是“胡勒”。(文/张翼)

责编:姚凌、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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