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记者从合肥税务部门获悉,中秋佳节将至,单位向职工发放的月饼这些福利也需要按照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才被免税。
中秋节单位发月饼,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的确有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单位给员工发放的现金工资、实物福利、有价证券奖励,都属于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而且,按照规定,人人都有份的月饼等节日福利,并不属于免纳个税的福利费。换句话说,不只是中秋节单位发月饼要缴个税,端午节发粽子、绿豆糕,以及其他任何节日发的现金福利、实物福利都要缴个税,一个跑不掉,这也是公民的责任。
但是,从广大网友的反应来看,很明显对单位中秋节发月饼要缴个税表达了极度不满的态度,非常不爽。不少网友将发月饼缴个税形象戏称为“月饼税”,甚至有人开玩笑说,过个中秋节,单位发盒小月饼,税务部门也要咬上一口,收取块把钱的个税,这实在是太贪吃。人们对单位发月饼要缴块把钱个税的满,实质上反映了广大工薪族对现行个税征收标准、机制的不满,折射了大众心中的个税焦虑。因为普通居民的个税税负太重,个税早已经沦为工薪所得税,背离了个税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基本功能。
按照现行个税起征点标准,月收入总额在3500元以下才免税,这个标准显然是太低了。当下大多数工薪族特别是一二线城市工薪族的月收入,基本上达到了3500元,均要缴纳个税,要知道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都已经提高到了2300元。而且,比收入不高却要缴纳个税更为残酷的现实是,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房价高达数万元一平米,即便是二线城市合肥也达到了一万多元。工资收入本就不高,每月还给银行的放贷就占去了工资的一大半,在这种苦逼的生活下,还要缴纳一部分个税,这当然无法让普通大众满意,心里自然而然会产生不爽情绪。
可见,要化解人们对发月饼缴纳块把钱个税的不满和不爽情绪,最根本的是要改革个税机制,建立更科学、公平、合理的综合个税机制,切实降低工薪族的个税税负。在个税改革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务实也是急迫的做法是,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并形成个税起征点动态上调机制,直接降低需要缴纳个税的工薪族基数和居民税负,这也是社会长期以来的呼吁。另一方面,有必要将月饼等节日福利纳入到可免个税的福利费范围之内,毕竟每个人需要为月饼缴纳的个税很少,只有块把钱,国家没有必要为这点钱与老百姓斤斤计较。当然,这需要细化和明确这类福利占工资收入总额的比例和标准。(文/何勇)
责编:姚凌、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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