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见义勇为是最暖人心的善举,但在现实生活中,“见义不为”仍比较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本可避免的悲剧发生,令人心寒。如今,为救助人免责的“好人法”及时出台,无疑是为见义勇为者撑腰和打气,免除了“好人没好报”“救人反被讹”的后顾之忧。
虽然“好人法”为见义勇者为免责,但做好人也是一种“技术活”,要有“好手法”,才能帮忙不添乱,避免“好心做坏事”。
如何像专业人员一样迅速判断出倒地不起的人需要什么帮助?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急诊室主任杨艳敏告诉记者,第一时间对需要施救的人进行心脏按压复苏是不需要犹豫的。“人一旦发生心脏骤停,通常10秒左右意识丧失,30秒呼吸停止,4分钟后发生脑死亡,心脏按压可以手动帮助被施救者恢复血液流动。即便被施救者并不是心脏骤停,心脏按压的动作也不会对其造成损害。”杨艳敏说,“若有路人能够及时为患者进行必要的紧急救护,坚持等到专业的医护人员赶到,将大大提高急危重患者救治率。”
不少专业人员还提到,对心脏骤停患者,只做心肺复苏有时难以抢救过来,需要使用除颤仪,建议推广在机场、体育场、地铁站等人流密集的场所配备除颤仪。不过,了解除颤仪使用方法的普通人寥寥,大部分普通群众几乎没有接受这方面培训的机会。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市民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仅为1%,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及率多数超过10%,在日本的中学生中甚至达到92%。
也就是说,只有当广大群众都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才可能让他们在关键时刻有足够的自信挺身而出,否则,也会因为“有心无力”而导致错失救人良机。2017年6月份,“女子被二次碾压无人施救”事件强烈地刺痛人心,但也不能简单地用“路人冷漠”来定性,因为,起码有多名路人打电话报了警。但他们之所以不敢把伤者扶起,恐怕更多的还是担心“好心办坏事”,把人“救死”了,所以才等待“专业人员”来施救。从近年来媒体报道的诸多见义勇为新闻来看,救人者多为医生或护士,这未必说明普通人就一定比医者缺乏爱心,而很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缺乏技能和信心。
而普通民众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和技能,又跟学校缺乏安全教育密不可分。在应试教育大行其道的当下,学校往往以学业紧张、场地和设施不足等理由,放弃了必要的安全教育。有的学校甚至以“确保安全”的理由压缩学生的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时间。尽管每年各地都有青少年溺亡的事件发生,但清华大学规定学生不会游泳不得毕业仍成为“爆炸性”新闻,从侧面反映了学生不会游泳仍是普遍现实,而且大多数学校并不打算努力改变这种现状。
“好人法”为见义勇者打了“强心剂”,但教会人们基本的急救技能更是当务之急。“好人法”还需“好手法”撑台,才能确保“好心办好事”落到实处,让好人好事蔚然成风。(文/李蓬国)
责编:姚凌、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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