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聘任制“鲶鱼”活起来还要用心养

2017-10-01 09:40:35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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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实行是中国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公务员聘任制是我国用人机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文化。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旨在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聘任制公务员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粤、京、沪、浙、苏、闽、川等省份早就开展了试点,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通过实施公务员聘任制,将社会精英、专业人士吸引到政府部门中来,不仅拓宽了机关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使现有公务员队伍有了紧迫感,起到了“鲶鱼效应”的作用。

既然是“鲶鱼”,那就不能按照沙丁鱼的方法来管理,否则很容易让“鲶鱼”失去活力,混同于一般鱼。首先,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过程必须严格,防止近亲繁殖。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现行的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的公信力是比较高的,群众们都比较认同。以后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很大一部分将不再由省里统一组织考试,而是由各用人单位报请省级公务员管理部门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或者由机关直接选聘,在这一过程中,能否保证不开后门,能否继续保持较高的公信力,这是个问题。

其次,聘任制公务员有了上升通道,这是个好事。在《管理规定》中,聘任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省级以上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在试点期间,就有人反映聘任制公务员因为身份特殊,没有担任行政职务,没有升职可能,即使工作做得再好,也无法对委任制公务员造成晋升压力,因此导致以“鲶鱼效应”为初衷的聘任制改革无法发挥效用,这下好了,鲶鱼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再者,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应该制度化、规范化,避免“只进不出”。目前,对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还没有统一的国家考核标准,而这些聘任制公务员所从事的又是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岗位,仅仅依据聘任合同来考核他们的德、能、勤、绩、廉,恐怕很难考准考实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因为考核人员本身可能是个门外汉,根本就不懂这方面的技术。换而言之,只要不出大篓子,聘任制公务员很有可能成为“变相铁饭碗”,这就让聘任制公务员的鲶鱼效应大打折扣了。因此,应该进一步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标准,避免“只进不出”。

总之,《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的实行是中国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公务员聘任制是我国用人机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的文化。尽管目前还存在一些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但是笔者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我们上下齐心,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文/高世鹏)

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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