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宰客欺诈”政府职能不可缺

2017-10-03 07:33:25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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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宰客欺诈消费事件无疑是对当前旅游相关产业的行政监督执法的挑战,更是对政府形象和城市旅游形象的严重破坏,值得深思和探究。

据新华网报道,三亚旅游警察支队近日通过明察暗访,查处实施诈骗及商业贿赂行为的三亚小眼镜海鲜鱼港饭店,行政拘留2人,罚款2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景点之所以成为景点,要么因为悠久的人文历史、要么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迷人的自然风光,才成为人们趋之若鹜的旅游胜地。然而由于屡屡发生的各种宰客欺诈事件,严重的影响了各地旅游发展形象,成为阻碍旅游健康有序发展的桎梏 过去在全国各种景点景区宰客欺诈行为频发,如三亚宰客门、青岛天价虾、泸沽湖天价草药等。各种宰客欺诈消费事件舆论犹在,再次爆出三亚小眼镜海鲜鱼港饭店欺诈消费行为被处理。这无疑是对当前旅游相关产业的行政监督执法的挑战,更是对政府形象和城市旅游形象的严重破坏,值得深思和探究。

怎样才能杜绝宰客欺诈行为的发生?

笔者认为,首先应当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督能力。防止执法监督过程中,存在各部门相互推委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游客是旅游地产业经济发展的支撑者。为游客提供良好的住宿、餐饮、环境保障,既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基本职能,也是确保旅游经济繁荣的重要条件。因此政府职能部门积极探索创新餐饮价格、质量等的监管方式方法,推动餐饮价格阳光透明。彻底将宰客欺诈行为的发生扼杀在萌芽中。

其次,职能部门加大查处惩治力度。各地工商质监、物价、旅游、发展、食品药品等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宰客欺诈行为发生门店的查处惩治力度,真正做到宰客欺诈“零容忍”。逐步推进市场规范化,建立健全监督处理机制。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平台优势,公开各种监督举报渠道,持续释放强烈监督信号,给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

还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认真组织旅游产业从业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从思想提高对宰客欺诈行为的认识,牢固树立以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市场竞争力的发展理念,从根源上彻底治愈“宰客欺诈”这颗毒瘤。

笔者相信,政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管齐下、层层落实,必将为我们旅游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必将为旅游产业规范化发展开创新的篇章。(文/卢城声)

责编: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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