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的名义"还《人民的名义》原被告一个公道

2017-11-07 09:52:25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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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庭上见”也许是解决眼下这一纷争最合理最公平的办法。

著名作家周梅森最近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向法院起诉周梅森的剧本、小说和电视剧作品《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她于2011年出版的长篇官商小说《暗箱》,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广泛争议。

原告刘三田认为两部作品在立意、谋篇结构、主要人设、人设间的关系、重要桥段情节,包括人名、地名、单位名都有相近或类似之处。两部作品的核心事件都是由老工厂改制激发矛盾,突发爆炸事故,层层推进,逐步揭开面纱,暴露出隐蔽的高层官员腐败问题。从原告作品与被告作品情节整体比对看,将引导故事主线的记者调查、省长回忆、省长家人介绍等,改编时替换成检察官侦查破案。其他情节版块“国企改制、收购”、“政府内部反腐”、“腐败集团反击”等情节,则高度近似抄袭,实质主线完全雷同。《人民的名义》小说中官员主人公汉东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和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这两个角色,其实是把小说《暗箱》中省长刘云波的角色一分为二,一正一邪,且高育良延用了刘云波从教入政的经历。

被告周梅森则认为原告特地在临近周末这一时间段放出话题,且许多媒体只传播原告的一面之词,原告炒作、碰瓷嫌疑很大,原告提出来的1800万赔偿款也纯属敲诈。自己多年来很繁忙,能够关注的作家极少,且《暗箱》初出版时只印了有限数量,自己不可能看到,他自己至今都没有读过《暗箱》,原告所诉的“抄袭”细节他根本不想听到。

毋庸置疑,原被告隔空“互怼”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也不能让外人弄清谁是谁非。好在法治社会不是没有讲理的地方,法庭不比名气,不比权势,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尽管有不少网友指责刘三田“蹭热点、炒作、碰瓷”,但是她却认为“不能因为这个剧火我就不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它火不是我不维权的理由”。笔者由衷敬佩刘三田的这种执着和坚持精神的同时,也对周梅森绝不饶恕“妄图搅混水捞好处”的人的坚定态度表示敬佩。“法庭上见”也许是解决眼下这一纷争最合理最公平的办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周梅森作品是不是涉嫌抄袭,刘三田是不是涉嫌敲诈,现在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那就请他们拿起法律武器对簿公堂,拿出令人信服的有力证据。抄袭就是抄袭,敲诈就是敲诈。相信法官会以“法律的名义”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文/维扬书生)

责编:姚凌、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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