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8+22”工作时制沦为笑谈

2017-11-08 15:09:09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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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8+22”工作时制看起来很美,适用性还有待商榷。

每月一次8天长假,但之前要连续上班22天。据人民网报道,近日,贵州省清镇市试行的一项新工作时制引发广泛关注,从1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当地将用半年时间,在9个乡镇部分岗位试行这种“8+22”的工作时制。据当地工作人员称,试点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基层公务员“无序”加班和农民由于农忙等时间关系办事难的问题。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5+2”、“白+黑”、“8+N”的工作模式,似乎成为基层工作的常态。而今,贵州省清镇市试行“8+22”工作时制,其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精神与勇气,值得肯定。然而,就“8+22”工作时制本身而言,却存在缺陷,着实不妥。

“8+22”工作时制设计的初衷,是为解决基层公务员“无序”加班和农民因农忙等时间关系办事难。然而,改变工作时制真能解决好这两个问题吗?答案显然不是。

先从第一个问题来说,基层公务员无序加班的根源在于人少事多。单纯的改变工作时制,显然难以达到不加班的效果。先不论22天上班,容易造成极度疲劳,影响办事效率。而就8天看似美好的休假,实则上级部门没有放假,会议、文件、工作推进仍需照常进行,又何来真正的休假?笔者认为,显然,“8+22”工作时制不可能成为改变基层公务员加班现状的“良方”。

再者从解决群众办事难的角度来看,农忙总是短暂的,农忙时段基层公务员完全可以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工作。而为了适应短暂的农忙模式,去改变人民群众早已习惯的工作时制,未免有些“因小失大”。而且8天的漫长休假,若遇急事难事,如此超长“空档期”,更存在误事的风险。归根结底,与其费尽心思、劳师动众在上班时间上动脑筋,倒不如改变服务方式,多思考如何实现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让群众不出家门办成事,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其实,不论是“8+22”工作时制也好,还是探索“2.5天休假”的模式也罢,都不过是平衡工作与生活的一种尝试。“8+22”工作时制看起来很美,适用性还有待商榷。“改革是把双刃剑”。既要敢为人先的精神,也要科学严谨的论证。切莫盲目“拍脑袋”作决策,终将贻笑大方。而唯有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工作效率,找寻服务与民生的“最大公约数”,真正实现“双赢”,才是改革成功的秘笈。(文/王语桥)

责编:姚凌、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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