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人” 为啥还被网友赞“教科书式执法”

2018-05-18 11:27:33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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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场有多名群众拍摄,但民警抢夺旁观群众取证用的手机并删除了部分视频。

“本身这个找人就不该我们找的,哎呀!”视频中,坐在副驾驶的这名警号为025XX的民警很不耐烦,老人双手合十请求帮助。

“这个老大爷找不到家了!”旁边一名女性说道。“他,老大爷为啥子找不到家嘛,他找他娃,关我们啥子事嘛!”民警大声说道,看到有人走进拍视频,该名警察挥手将拍摄者手机掀开。

据目击者介绍,事发12日晚,警车上的民警为绵竹市公安局绵竹城中派出所的警察。目前,当事民警已被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

警察执法时阻挠围观群众拍照有很多先例,警察粗暴地阻拦拍摄甚至抢夺拍摄者的器材时有发生。有时候这样做不仅仅是出于傲慢,还可能是掩盖自己的不当行为,销毁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在当年轰动一时的“太原讨薪女民工意外死亡”事件中,群众拍摄的照片和视频就起到了重要作用。

按照太原公安部门的通报,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案件发生后,一则“警察打死讨薪女民工,倒地后仍踩其头发”的图片消息在网络迅速传播,引起公愤。该消息称,当事农民工因讨薪与工地保安发生冲突,农民工被带进派出所后挨打,其中一人死亡,一人被打断4根肋骨。

现场有多名群众拍摄,但民警抢夺旁观群众取证用的手机并删除了部分视频。

事发现场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疑似用脚踩着女农民工周秀云的头发。

如果不是部分手机保存了关键证据,结果不敢想象。这张令人痛心的照片成为民警承担法律责任的铁证,两位民警在庭审中承认自己打人。

这一事件也引起了网友对“警察执法时,群众该不该拍照”的讨论。

面对这样的讨论,有一些官微曾发话表示群众拍摄警察执法系违法行为。

2015年5月31日,@山西公安微博发表文章称:“奉劝你,遇到警察执法,请不要随意拍摄,因为法律可以这样制裁你!”

平昌公安官微也发微博称“勿随意拍摄警察执法法律不允许”。

这些言论引发网友们大量拍砖、吐槽。

@fujh2004:群众拍摄这种事情是无法阻止的,公共场所那么多人你制止一两个人可以,但不可能蒙住所有人的眼睛。与其连蒙带唬的威胁群众不许拍照,不如下功夫规范警察的执法行为。

@steady111:不让公民拍摄,你们自己的执法记录仪和事发地点的视频监控又经常会坏掉,你们说咋办吧。依照立法原则,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便可行。你们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哪条明确规定了无关人员不得拍摄警察执法?

迫于舆论的压力,这些官微不久将相关微博删除。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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