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心坎”难跨越 如何科学看待器官捐献

2018-08-02 08:16:48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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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前6个月,我国已实施器官移植手术9196例,手术量也居世界第二。

他山之石

接力生命,看看国外怎么做

蔡勇说,在器官捐献方面,国外的经验也值得学习。如美国、西班牙等国,有国家立法制定的器官移植专门机构,这些国家早我国几十年就开展器官捐献工作,器官捐献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因此捐献率较高。

比如美国、德国、土耳其法律规定,如果死者生前通过口头或书面文件形式自愿做出器官捐献决定,那么移植管理部门有权在其死亡后摘取器官,不过其家属表示反对的话,医生也将尊重家属意见。法国、西班牙、新加坡实行的捐献原则是“推定原则”,即如果死者生前未明确表示反对器官捐献的决定或曾经有表示捐献的意愿,那么医生有权在其脑死亡后将肾脏、肝脏等器官取出,为其他患者进行移植。

美国所有器官捐献工作均由OPO(器官获取组织)完成。所有OPO成员均由健康和自类服务秘书处指派,并对联邦政府负责,同时也是国家器官获取和移植网络(OPTN)的一员。OPO一方面与医务人员和医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负责与捐献者家属进行沟通,以使其同意捐出捐献者器官。在美国,捐献者死亡后,约42%—69%的家庭同意进行捐赠;但如果捐献者生前曾登记愿意捐献器官,家属的同意率可升至95%—100%。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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