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将该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这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将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供强大制度保障,必将有力推动香港由乱而治、重新出发。
“国家安,香港安”。香港国安法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同时兼顾“两制”差异,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种犯罪行为的构成及其刑罚作出明确规定,很好地体现了“一国”和“两制”的统一、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障香港市民合法权益的统一。这将有效堵塞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漏洞,“一国两制”的制度根基由此更加牢固,香港的繁荣稳定由此更有保障。
香港国安法通过的消息传出,香港社会各界第一时间纷纷发声,坚决拥护和支持实施香港国安法。经历年来香港乱象切肤之痛的香港市民早已深切感到,弥补国安漏洞,结束社会动荡,创造安定环境对香港市民和香港至关重要。香港国安法将为香港市民生活安宁和香港长治久安提供更坚实的安全屏障。对香港市民个人来说,将有更多的自由,比如不被黑暴滋扰、安宁生活的自由;发表不同意见,不被“私了”的自由;抱持不同信念,不被“装修”的自由。对香港来说,将有更多“希望”,比如年轻人不再被“洗脑”而去街头暴力犯罪,香港未来有了希望;有了稳定环境,就有了解决深层次矛盾的希望;结束社会动荡,市场有信心,各行各业就有了更好发展的希望;重回正轨,社会有了共同底线,就有了“一国两制”优势更好发挥的希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执法、司法机构都将依法履职尽责,共同确保香港国安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有关法律执行到位,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产生应有的震慑力,彰显法治威严。
与此同时,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维护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市民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尤其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教育,使得香港社会能够形成学习、尊重、遵守香港国安法的良好氛围。
这里也要再次强调,香港的繁荣稳定是香港同胞在伟大祖国大力支持下奋力拼搏出来的,而不是外国恩赐的。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对一切外来干预,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政府都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回击。(文/吴下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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