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纪护航 颗粒归仓

2020-10-16 11:26:48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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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农业农村部最新农情调度,目前全国秋粮已收50.4%,进度与去年基本持平。

2020年7月29日,陶永鸿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处罚金30万元,郭秀群则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处罚金10万元。

看似简单拙劣的操作,为何一再得逞?青神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罗姝毅表示,县粮食主管部门本应对储备粮库存、质量和安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但相关人员却睁只眼闭只眼,监督形同虚设,市级储备粮被运走近一年,空仓一直未被发现。青神县国粮公司一名库管员也从侧面佐证了这一观点,“粮食局下来检查,基本就是走一圈,看看材料,这么多年从没发现过问题。”

不单是外部缺乏有力监管,内部规章制度也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得不到落实。据了解,陶永鸿大搞“一言堂”,“三重一大”事项往往不经集体研究,公司种种内控制度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无论是对旧粮、新粮的区分,还是对粮食品质、等级的鉴别,都仅由粮库工作人员凭经验判断,这就提供了人为操作空间。

责任一旦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就成为必然,腐败风险也会增加。一个细节值得注意,该公司党支部2017年就已成立,但在2019年6月前支部没有开展任何工作,“三会一课”等记录全是后期编造。

粮企一把手底线失守、任性用权危害粮食安全

9月2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孟祥久案,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37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9月至2017年1月,孟祥久利用担任吉林省舒兰市委书记、吉林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吉林省粮食局副局长、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其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安排工作、岗位调整、职位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余万元。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相关案例发现,2007年至2014年,曾先后担任吉林粮食集团金谷有限公司法人、吉林粮食集团酒业公司经理、吉林粮食集团营销公司经理的王崇林,为在吉林粮食集团能得到职务提拔及调整,分7次向时任集团董事长孟祥久行贿37万元。

近年来落马的粮企一把手并非孟祥久一人。2019年5月5日,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直属库原主任、粮油公司原董事长范盛良在召开家庭会议后,决定投案,主动来到了四川省广元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作为军人,他从普通战士一步步成长为正团职干部;作为国企“掌舵者”,他却底线失守,没能逃出不法商人的“围猎”。经查,2009年到2015年间,范盛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64万元。

此前,建筑商人王某通过浙江老乡聚会结识了范盛良,得到了直属库的一些工程。在范盛良的帮助下,2009年,王某顺利拿下总价款200万元左右的食用油罐工程项目。王某“知恩图报”,不断有所表示,范盛良“礼尚往来”,也多次给予关照,最大一个项目结算资金达3800万元左右。

儿子是范盛良的一块心病,早年因为工作忙、疏于照顾,儿子范某出生后一直留在老家。直到大学毕业,范某来到成都一家银行工作,一家人才算团聚。好景不长,2014年前后,范某因投资失误导致资金链断裂,背上了高达3000多万元的债务。

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范盛良提及儿子需要偿还债务,找王某先后借款170万元。名义上是借,但既未履行借款手续,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和资金利息,王某心知肚明,这实际就是要自己履行过去的承诺,考虑到范盛良之前帮过自己很多,于是便大方出钱。事后,王某告诉办案人员,自己当时的想法是,范盛良帮过自己,这笔钱他想还就还,不还就算送他的。

2020年5月27日,范盛良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退缴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编:吴正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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