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首页移动客户端评论资讯财经华人台湾香港历史社区视频云南新加坡滚动

海外网海外网>>评论>>评外评>> 正文

海外网:念斌案讨论为何久久余波未平

2014-08-29 07:06:00|来源:海外网|字号:

摘要:司法的权威有赖于严密的证据、合法的程序、公正的审判。从这个角度来说,念斌案是一个好的例子。但促成其结果的积极因素可能仍然需要一个长效机制加以维持,这也是为它何能够引起舆论如此持久的讨论。

  8月22日,经过8年反复上诉和审理,福建省高院以“原判认定上诉人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终审裁决被告念斌无罪。被法律界关注多年的念斌案落下帷幕。尽管热度不大,关于此案的讨论却出人意料地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

  念斌案的“玄机”在于大量“证据材料”存在搜集、固定上的违反操作规范等问题,因而引起社会舆论,特别是法律界的长期关注。

  8月23日《新京报》的评论说:“相较后来的冤案苦主,念斌案的意义在于,促进冤案的昭雪不再那么山高水长。‘疑罪从无’本就是刑诉法的基石,是需要所有法院去尊奉的法律精神。

  针对念斌一案,律师群体似乎是最为兴高采烈的一批人。曾担任念斌案辩护律师的斯伟江说:“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我们流泪感谢,一半是欢喜,一半是悲伤。正义的伸张其实也是政府的胜利。”

  不过有人并非这样乐观,央视记者王志安认为:“有媒体欢呼什么‘迟到的正义’云云,这是已经事先假定就不是念斌干的。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疑罪从无’,那可太低级了。”

  相比《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王志安未免显得格局小了些。尽管一直与“死磕派”律师作口舌之争,胡总编辑这次显得比较大度:“念斌最终被判无罪,再次证明是合力在推动中国的改变和进步。死刑复核程序的严谨、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律师的‘死磕’等。就律师界来说,希望他们能够总结死磕成功和失败的以往例子,不断增加死磕与中国法治建设核心宗旨的契合度。”

  同天《环球时报》的社论还要更委婉一些:“念斌案的改判再次证明,律师在维权案中的'死磕'本身不是问题,这样的'死磕'不时在过去和今天成为司法正义的重要推动力。”

  案件尘埃落定,照例欢呼或鼓掌不过一时。此前念斌案的关注度并不算太高,按照寻常的舆论热点转换的速度,讨论热度不会持续太久。然而这次颇不相同。

  先是《东方早报》继续在26日发表评论:“念斌案平反了,但这不意味着中国司法公正的焦点问题,在一夜间就穿越到美国式‘高冷’的程序瑕疵上去了。”

  《新京报》也不甘寂寞,以对全国律协刑事委员会主任田文昌的专访,对念斌案作了再讨论。针对当事律师张燕生“冤案得不到改正,就是因为知错不改”的说法,田律师认为:“对于‘知错不改’,杜绝的根本方法还是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就是只要有非法证据嫌疑的证据就不能当证据用。”

  两天后,《新京报》再发评论《念斌姐姐式的“伸冤”可以复制》。尽管看上去是在回应“念斌案能否复制”的问句,角度却转向念斌的姐姐念建兰并未选择上访途径这一角度。“念建兰的上诉策略很值得称道,她清楚地知道策略与坚持非常重要,一味采用过激手段喊冤没有用,确凿的证据才是翻案的关键。上访翻案的成功几率可能会有,但同时会带来更大的‘威胁’”。

  同样8月28日,《北京青年报》以更现实的角度解读念建兰的策略选择:“对于一起已经二审终审,只待最高法复核的刑事案件,依靠上访乃至”闹访“而被推倒重来的可能性,实在是非常渺茫,在司法程序中寻求救济机会,反而是仅有的一线希望。”尽管得出了“念建兰的‘成功’,也未必能在更普遍的范围内复制”,作者给出的理由是“普遍的‘信法不信访’,既要求根除司法腐败,尽快实现司法独立、司法公正,也需要公民对法律的普遍尊重和信任”。

  尽管看上去给了“不可复制”的结论,但实际上是呼吁公众对司法本身的信任。而司法的权威有赖于严密的证据、合法的程序、公正的审判。从这个角度来说,念斌案是一个好的例子。但促成其结果的积极因素可能仍然需要一个长效机制加以维持,这也是为它何能够引起舆论如此持久的讨论。(文/邱天人)

    海外网评论频道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海外网(www.haiwainet.cn),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编:邱天人)

分享到:

分享到唐人街BBS

评论时政国际娱乐文史地方华商

热图>

最新热点>

媒体:中央巡视与专项追逃内外联动反腐

娱乐炫图>

最新排行 >

史海钩沉>

精选图片>

视频>

论坛热帖>

猜你喜欢>

最美中国名校“校花”巡礼—北京篇(高清)

阎锡山在山西的最后时光(组图)

评论|资讯|台湾|香港|华人|国际|财经|娱乐|文史|图片|社区|视频|专题|滚动

新加坡|云南|吉林|红色|南粤|中原|书画|丝路|鲁东|创新|创投|成渝|赣鄱|钱江|食品|IP电视|华商|纸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