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地产税目的不在于降房价

2015-08-07 10:40:01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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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降低征管成本,不是税收一个部门的事儿,政府的大部制改革、扁平化的机构改革,是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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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死亡和税收两者都无可回避”,这句古罗马的谚语及其背后的税收理念,这两天随着房地产税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而再度步入公众视野。

有人可能抱怨,房地产税说了好久了,这才姗姗来迟进入立法规划,那么什么时候才能够出台呢?

为何大家这么期待房地产税出台?多是因为这么个思考逻辑:房地产税出炉——多房人士不堪税负而抛售——市场上房子供给增多——房价下降,当然最好是暴跌。

笔者在这里要强调,推出房地产税,目的不是为了降房价,当然在客观上也起不到降房价的作用。决定房价的,归根结底还是供求关系。由于现在各地的商品房库存已经很大了,全国层面已经是供大于需。所以房地产税出台,对总体房价的走势起不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那么,该如何认识房地产税呢?

第一,它能降低大多数纳税人的“税收痛苦”。毋庸讳言,纳税是痛苦的。从征税角度来说,税收是一种拔鹅毛的艺术,鹅毛肯定要拔,高水平的表现是:既把鹅毛拔下来,又不让鹅叫唤,或者少叫唤。

税收理论中有这样一个定律:假设宏观税负既定,社会成员总体的税收痛苦程度,与间接税的比重成正比,与直接税的比重成反比。

房地产税是直接税,开征它会减轻大多数纳税人的痛苦感。因为交房地产税的肯定是少数人,这个税不大可能会转嫁给大多数老百姓。不像间接税,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

因此,出台房地产税无疑是一种高超的拔鹅毛艺术,喊疼的只是少数人。

第二,它能发挥抽肥补瘦的“罗宾汉功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取之收入点与用之支出点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因为税收的一大职能是收入调节再分配,也就是抽肥补瘦,对应的税种在西方被称为“罗宾汉税种”。房地产税就属于这一类别。

有反对意见说,征收房地产税,会让那些富人,房子多的人,“用脚投票”——跑了,这对经济发展不利。事实上,换位思考一下就会明白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富人能跑到哪里去呢?欧美国家的不动产税更高、征收更严格,去那里交的税更多。除非富人们都喜欢去那几个所谓“避税天堂”的小破岛去。

第三,房地产税需要相关机构的改革来配套才能发挥最大效力。很简单,税收有运行成本,学术上分为征管成本和遵从成本,涉及收付两方。从征管成本上看,税收部门后面有一个庞大的行政体系嗷嗷待哺。如果这个体系是高效率的,就不用多征税,反之会多征。

因此,降低征管成本,不是税收一个部门的事儿,政府的大部制改革、扁平化的机构改革,是必然的选择。但是,“精兵简政”是个老大难,大部制说了多少年,现在看只是走了几个小碎步,未来还任重道远。

(熊建,人民日报记者,海外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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