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改革“雙軌制”,提高社保標准,同時建立中低收入者的工資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讓更多的人有機會通過努力實現草根逆襲。 |
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劉勝軍,日前在接受採訪時稱,解決收入分配失衡的問題要保証兩點:一是機會公平,二是“富不過三代”。出台遺產稅已經是刻不容緩的事情。(11月22日《新京報》)
的確,對於一個社會而言,如果每個階層都相對固化定型,形成權力、財富與貧困的“世襲”,會產生“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馬太效應,滋生社會不穩定因素。近年來,政府不斷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就是為了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遏制收入差距拉大后貧富階層逐漸固化的趨勢。不過,解決收入分配失衡問題,是否就得保証“富不過三代”,值得商榷。
事實上,拒絕階層固化,是指通過合理、充分的階層流動使整個社會充滿活力。由於背景各有差異、能力各有不同,我們無法保証每個人都能通過奮斗成為有錢人,隻能是創造公平競爭的階層流動平台,讓所有人看到向上攀登的希望。在機會平等的情況下,富貴一族同樣擁有“富過三代”的權利,並且可以將其變成現實。歷史上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豫商的代表康百萬家族,上自第六世康紹敬,下至第十八世康庭蘭,縱跨明、清、民國3個歷史時期,一直興盛了12代、經歷了400多年輝煌。
開征遺產稅確實有助於調節貧富差距,但也未必就會“富不過三代”。富二代、富三代、富四代們可以通過個人努力,不斷創造和積累新的財富。美國的聯邦遺產稅始於1788年,1916年聯邦政府開征總遺產稅后,作為經常性的稅種被固定下來。然而,從老洛克菲勒建立龐大的石油帝國至今,洛克菲勒家族已經發展到第六代。瑞典遺產稅曾經高達98%,但擁有阿斯利康、伊萊克斯、愛立信等眾多跨國公司,幾乎控制了整個瑞典的經濟命脈的瓦倫堡家族,也已富過五代。現在,國內的一些高校開辦“創業人才孵化班”,許多富二代們選擇自己創業,就是為了磨練意志,鍛煉才能,走出“富不過三代”的魔咒。
目前在社會上形成共識的收入改革分配主線是“提低、控高、擴中”。“控高”而不是“削高”、“降高”,這或許也可以看做是對保証“富不過三代”的一種否定。
相比之下,收入分配改革更應保証的是“窮不過三代”。一方面,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改革“雙軌制”,提高社保標准,同時建立中低收入者的工資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讓更多的人有機會通過努力實現草根逆襲。
□張楓逸(河南 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