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方面,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亟待擁有自己可以依托的組織機構。另一方面,眼下的救助制度也應相應做出改進。 |
11月30日中午,農民工劉紅偉在鄭州市中州大道鄭汴路立交橋下躺了20多天死亡。他的死亡,也引發了公眾對政府相關部門的質疑。對此,鄭州市衛生局回應稱,死亡農民工曾拒絕120救治。與他同在大橋下等活干的工友們則表示,他根本就沒說不去醫院!(《大河報》12月3日)
一邊說死亡農民工拒絕就醫,120已經做到了仁至義盡﹔另一邊則強調,死者生前並沒有說不去醫院,而是因為沒錢看病。隨著當事人的黯然死去,諸如此類的舌辯已經很難再說得清了。因此,繼續糾纏於這些細節,實際上已經毫無意義。與尸體同樣冰冷的現實是,劉紅偉已經在貧病交加中死去,並且,還有更多的農民工可能面臨類似的命運。
其實,對於農民工劉紅偉而言,拒絕還是不拒絕,二者差別並不是很大。一者,他孤身一人在城市打工卻病倒街頭,不僅喪失了選擇的能力,也喪失了行動的能力。且不說沒有底氣動就醫的念頭,即便他果斷做出就醫的選擇,又有誰來幫他跨過醫療費用的門檻?
再者,從現行的制度安排來講,120急救中心也沒有強制安排病人就醫的規定。緊急出診是一回事,實施進一步救治,則是另一回事。急救中心之所以一再強調病人本人的意願,是因為隻能如此,其職能設置只是現場急救。
因此,農民工劉紅偉的死至少提醒人們,應該放寬視野來看待這件事情,並真正從制度上關愛路邊留宿人員。這樣,方才有可能避免“后來者”重蹈覆轍。
一方面,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亟待擁有自己可以依托的組織機構。“工友之家”也好,“農民工之友”也罷,城市應該逐步在農民工中間建立起一些互助組織,哪怕是鬆散的組織也比一盤散沙要好。這樣,農民工有了困難可以得到大家的幫助,可以避免臥病街頭的慘劇。
另一方面,眼下的救助制度也應相應做出改進。比如,對於那些情況危急急需救治的病人,哪怕是無人負責的孤身打工者、城市流浪人員,能否實現“先行救治”而不必嚴格按照現行的就醫流程?
死者已矣,生者的生活還要繼續。不變的是,在劉紅偉死去的鄭汴路立交橋下,依然聚攏著大批等活兒的農民工﹔有些變化的則是,很多熱心市民開始行動起來,為這些露宿的農民工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幫助,送一些衣物、被褥,也送去了一座城市對於這些底層建設者的真誠和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