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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法必從嚴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前提

2012年12月18日09:41    來源:北京晨報    程江河    字號:
摘要:於侵害勞動者權益的企業和企業主的處罰過低,企業和企業主規避法律法規所承擔義務的收益遠遠大於其被處罰的代價,無疑已經成為許多企業和企業主敢於漠視法律法規、敢於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最大“動力”。

2012年已經進入年底,當收入分配改革又一次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我們期待已久的“共同富裕”將何去何從?

同工同酬,我們喊了多少年,然而,同工不同酬依然是企業的潛規則﹔社保制度,我們實行了好多年,然而,許多企業仍然在以各種手段規避著為員工承擔繳納社保的義務。

一個國家,當其制定的“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尚且是許多企業不執行的潛規則時,當勞動者的權益尚且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時,談進行收入分配改革無疑是在登高而望遠,與實際存在較大差距,對於改變社會收入分配現狀而言,恐怕也很難一下子得到改觀。

任何時期、任何一個國家,都會存在違法違規的現象,但是,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在於極大地對這些違法違規現象予以嚴懲,維護法律法規的尊嚴,當違法違規成為普遍現象,成為權益受損者不得不接受的潛規則,其的權威性已經失去了保護弱者的意義,其的尊嚴已經受到了極大的挑戰。

當法律法規失去其權威性和尊嚴,無論這樣的法律法規制定的如何切合民意、如何合理,均隻不過是空中樓閣、海市蜃樓。

當然,我並不否認這些年來黨和政府在保護勞動者權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但是,對於侵害勞動者權益的企業和企業主的處罰過低,企業和企業主規避法律法規所承擔義務的收益遠遠大於其被處罰的代價,無疑已經成為許多企業和企業主敢於漠視法律法規、敢於損害勞動者權益的最大“動力”。

法必從嚴,當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時,讓企業和企業主付出應有的代價,讓企業和企業主不敢在規避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不敢在明目張膽地侵害勞動者的權益,隻有這樣,才能真正落實企業和企業主的責任,有效保護勞動者的權益。隻有勞動者的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收入分配改革才有可能順利推進,否則,即便制定的政策再好,也隻不過是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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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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