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據說當地已成立了“12·14”傷害案件處置領導小組,在過去的兩天時間,除了“有力”封鎖信息之外,還開展了哪些工作?事實上,既然連基本的事態組織管理都未見雛形,外界就更難奢求當地官員情感上的同情哀痛。 |
在河南光山縣12月14日發生的小學生校園被砍傷事件中,22名小學生被砍傷,1名老人命懸一線。這一事件發生后,光山縣封鎖消息,官員集體失聲,甚至有當地干部還在工作時間辦私事、玩游戲,稱“探討沒意義”。( 12月17日《北京晨報》)
析因
情感無知覺
導致行動無作為
據說當地已成立了“12·14”傷害案件處置領導小組,在過去的兩天時間,除了“有力”封鎖信息之外,還開展了哪些工作?事實上,既然連基本的事態組織管理都未見雛形,外界就更難奢求當地官員情感上的同情哀痛。然而,從另一個角度,情感上的無知無覺又反向促進了行動上的無所作為。
直到16日夜,光山縣人民政府網頁也是對本縣的校園慘案隻字未提,頁面上依然形勢一派大好,博士縣長兩三個月前的講話感覺良好。17日9時許,當地政府網頁登出一篇通稿,說“砍傷多名學生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受傷人員均得到周密治療安排、無生命危險”,大有自此完事大吉的意味。
真是不說不知道,一說嚇一跳。當地認為,“經過公安機關14日以來的緊張偵辦和調查取証,初步認定犯罪嫌疑人閔擁軍因受‘世界末日’謠言影響持刀傷害無辜群眾和學生的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光山縣人民檢察院已於12月16日批准逮捕,對其作案動機、過程和相關証據進一步偵查調查,對其患有癲癇病史及作案時對其行為的辨認、控制能力的鑒定將嚴格依法進行”。並且採取行動,准備亡羊補牢,“緊急開展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排查校園安全存在的隱患,對校園周邊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進行大力整治。”疑犯閔擁軍是一個從心理到精神都出現嚴重問題的病人。慘劇發生后,“閔擁軍”被迅速批捕,照此邏輯,接下來被判刑“砍頭”也不稀奇。
光山校園慘案就發生在我們身邊,而光山的“冷對”實在是冒天下之大不韙,根本沒把被砍傷的22名兒童和1名老人的生命看得高於一切,給人以“冷血”的感覺。請問:還有比這更糟糕的事情嗎? 朱永杰
提醒
別為下一起悲劇
埋下不幸的種子
看來,這起給數十個家庭帶來傷痛、引起廣泛關注的事件,在當地某些官員那裡似乎不曾發生過,猶如台風風眼一樣反倒出奇平靜。災難總能讓人看到人性的光芒,在這起事件中,據親歷者講述,十幾名小男生勇敢地堵住教室門,救下了全班同學。與這種流淌在他們小小身體裡的自救與互救精神相比,當地官方的“淡定”顯得何等冷血!
拒絕採訪,封鎖消息,這其實一直是各地各級政府應對天災人禍的標准模式。沒錯,為了頭上的烏紗帽,為了這樣那樣的利益,一些地方面對突發事件的要點就是捂、瞞、拖,不但遲遲不願將真相公布於眾,還給探求真相與正義的輿論監督設置重重障礙。
但是,在這樣一個將權力關進籠子呼聲漸高的時代,一個人人都有麥克風的時代,要想封鎖消息,瞞天過海,要想封住眾人之口,遮住監督之眼,幾乎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相反,這種對生命、對公共利益的漠視,隻能引來公眾更多的“圍觀”。
媒體已經了解到,光山縣“12·14”校園慘案是當地一年多來的第三起校園學生傷亡事件,校園悲劇為何如此密集?有沒有人為此而擔責?14日發生的這起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為何能輕而易舉地沖上三樓?這一系列的疑問,是當地官方必須直面並盡快解答的——這起砍殺事件沒有導致學生死亡實屬萬幸,但生命安全能置於這種脆弱的僥幸之上嗎?最大的校園安全隱患是“封鎖消息”,如果繼續抱著這樣的冷漠態度,誰知道校園悲劇的導火索,又會在什麼時候??作響? 李躍
遺憾
官員的冷漠
給流血的傷口撒鹽
現場血跡斑斑,哭聲一片,慘不忍睹。有的小學生顱骨開裂、碎片進入腦部﹔有的小學生手指和耳朵被砍掉。手無寸鐵的幼童,被凶殘的歹徒砍傷,一個有良心的人是會對暴徒的行為憤怒不已的,是會對傷者及其親屬表示極大的同情。然而,慘劇發生后,那些冷漠的官員,竟封鎖消息,集體失聲,辦私事、玩游戲,他們的做法是在給孩童流血的傷口撒鹽,會受到公眾的譴責。
學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它直接關系到青少年學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長,關系到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幸福安寧和社會穩定。校園安全問題已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保護好每一個孩子,使發生在他們身上的意外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已成為中小學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內容。作為當地政府官員,有責任有義務關心學生們的人身安全。然而,一些地方,由於學校安全保衛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得力,學生受到校外不法之徒侵害的惡性案件時有發生。作為當地政府官員,尤其是學校上級管理部門的官員,是難逃其咎的。
學校安全工作這根弦是絲毫不能放鬆的,百姓不歡迎那些不把學生安全問題放在心上的冷漠官員。搞好學校安全工作,除了學校本身要加強建設和管理外,有關政府部門的領導也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及時溝通。隻有把中小學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等各項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了,才能與學校一起共同做好中小學安全管理工作,才能給孩子們營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程賢軍
延伸
要從重復常識
走向制度構建
核實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當然是有意義的。這不僅關系到其是否將承擔刑事責任以及對受害者的賠償,也關系到對這起案件的定性。縣委有關領導回應稱“討論這有啥意義”,既有推卸責任之嫌,也是人性冷漠的一種表現。然而換個角度看,這句反問又未必不是一種實話實說,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這也許就是一種“真相”。
麻木的心態固然應該受到輿論的道義譴責,然而冷靜想一想,這僅僅是某個或某幾個官員的心態問題嗎?事實上,我相信對校園安全抱以這種聽天由命心態的地方政府決不在少數,尤其是在像完全小學這樣以打工子弟居多的鄉村學校,可能更是一種普遍現象。一方面,我們還沒有建立起完善的校園安全防范體系,校園安全的治理很大程度上處於一種“人治”狀態,具有極大的偶然性和不穩定性。而校園安全事故的突發性和“隻有發生了才受重視”的特點,又決定了地方政府不太可能將這種不能凸顯政績的管理當成工作重點。另一方面,地區經濟發展相距甚遠,教育投入更是懸殊巨大,這就決定了經濟發展好的地方可能重視一些,而經濟發展不好的地方可能就不那麼重視。這與校車管理其實是一個道理。
每一次校園安全事故發生后,無論是媒體還是政府部門都在反思,都在呼喚常識。譬如加強監管,尊重生命。這固然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從“加強監管”走向“怎麼加強監管”,從人治走向法治,從不斷重復常識走向具體的制度構建。在筆者看來,加強校園安全,必須首先制定統一的管理制度,譬如配備多少保安,進出校園的流程。其次是政府財政預算要有專項的支出,確保校園安全的資金投入。最重要的是,建立“零容忍”的問責制度,每一起校園事故都要有人擔責。 吳龍貴
■三言兩語
●拒絕採訪,封鎖消息,之所以能成為一些地方官員應對天災人禍的標准模式,一個重要原因是“拒絕”與“封鎖”的風險成本過低。
——霍新穎
●對管理失職、事故瞞報等,不能再以停職、免職等輕描淡寫的所謂“問責”來敷衍了。
——劉志偉
●這個有著派頭十足的辦公大樓的貧困縣到底如何面對輿論監督,對相關責任人最終能給出一個什麼樣的處理結果,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趙新
●應該探討如何從機制上預防類似悲劇的發生。
——鄒振
●對待22個身心飽受創傷的孩子如此冷漠,讓人感到一種刺骨涼意。
——李梅素
●光山傷人事件,不僅當地政府反應遲緩,而且應對事件的方式和態度可謂漏洞百出。
——徐文峰
●連嫌犯姓名都出現差錯,還能干啥?
——孟俊偉
●震驚全球的美國校園槍擊慘案發生后,美國警方迅速就槍擊案件舉行新聞發布會,我們了解個底兒掉。而對發生在河南光山縣的這起校園砍殺事件的相關細節,我們反倒知之甚少。
——馬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