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本加森觀光株式會社接受中國企業注資的談判破裂,雙方原計劃在北海道投資約510億日元建設大型旅游度假設施的合作意向也隨之化為泡影。因中日關系導致中國企業放棄大規模對日渡假村開發投資計劃,這恐怕是迄今為止的第一起。 |
【海外網12月21日報道】日前有媒體傳來消息,由於中日關系在今年早些時候因眾所周知的原因惡化,中國赴日本游客數量銳減,導致日本加森觀光株式會社接受中國企業注資的談判破裂,雙方原計劃在北海道投資約510億日元建設大型旅游度假設施的合作意向也隨之化為泡影。
FT中文網今日發表文章,稱因中日關系導致中國企業放棄大規模對日渡假村開發投資計劃,這恐怕是迄今為止的第一起。文章進一步分析了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前景及應注意的四個問題。
文章稱,對於中國企業而言,“走出去”向來沒有被當局視為是高失敗率及高風險的投資活動。但據保守統計,近年來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失敗率在60%左右。
所謂“高風險”,不僅指中國企業達成境外投資交易的過程中可能面臨種種困難和不確定性,還指交易達成后成功整合目標公司並穩定運營的幾率低。就交易過程而言,除了前面提到的政治風險(國際關系、東道國政局穩定程度等),中國海外投資者在“走出去”之前要取得國內相關主管部門的全套審批、備案或登記,獲准“走出去”后還可能面臨東道國在市場准入、國家安全、反壟斷等方面的重重審查。另外,由於本國與東道國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勞工、環保等諸多方面的差異,中國企業必須做足功課來應對各方面“鴻溝”可能帶來的風險和障礙,並且要提前在合同、知識產權保護、稅務、匯率等方面進行計劃或籌劃,保証海外投資的保值、增值。
具體而言,中國企業“走出去”之前應該注意以下問題。
首先,中國企業應注意理性和務實,選擇收購目標和搭設交易架構。切忌盲目“貪大”、“圖快”。這是作者經常給中國海外投資者提出的建議。在收購目標的選擇上,中國投資海外企業應當選擇熟悉的領域或行業,即使有些海外並購項目是為了增加中國投資企業的業務種類,也應在充分了解收購目標行業及具體運營情況的前提下考慮是否收購。否則,投資者很容易陷入“交割容易整合難”的尷尬局面。在交易結構的搭建上,筆者一向強調“財大氣粗”的中國投資者應摒棄好大喜功的心態或“控股情結”,不妨先嘗試收購目標公司少數股權,從小股東做起(當然這個要建立在設定合理增持機制的前提下),學習經驗技術並逐步掌握東道國投資環境及目標公司各方面情況,適時再決定是否增加持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