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善北京的食品安全環境,重典不能僅僅在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時候啟動,而應把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也應納入適用范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總是會引起社會強烈關注並被優先和特別處理。 |
改善北京的食品安全環境,重典不能僅僅在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時候啟動,而應把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也應納入適用范圍。
生產毒害食品犯罪者將終身禁入食品行業。北京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將於明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草案審議期間,曾經被刪除的關於食品安全犯罪“終身禁入”,問題食品“區域退市”等法條,終獲通過。
食品安全問題,令百姓不安已久,而形勢並未明顯改善。近期,白酒塑化劑風波,飲料公司隨意標注生產日期令16萬罐飲料“早產”的消息,再次令人們繃緊神經。市場失靈,需要政府出面﹔市場混亂,需要法規跟進。北京市對食品“亂市”祭出重典,勢所使然。
目前,食品生產和經營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在生產環節,既有惡意犯罪造成的食品安全隱患,也有食品生產標准缺失和標准混亂造成的安全隱患。在經營環節,以劣充好牟取額外利潤的沖動,始終存在,而違法成本常常過低。從徹底解決食品安全隱患的角度講,完善法律體系,填補制度空白,引進社會監督,打造優勝劣汰的良性市場,都是不可匱缺的環境准備。但是,這種環境的建立,不是北京范圍內就可以解決的。跨地區的生產決定了北京事權的有限性,而百姓對食品安全的強烈關注也決定了時間的緊迫性。
“終身禁入”,可以提高北京食品市場的安全邊界﹔“區域退市”,可以使食品安全事件的涉及范圍得到控制。在市場端從嚴,無關地方保護,而是基於現在的食品生產和經營情況,作出的針對性應對。
改善北京的食品安全環境,重典不能僅僅在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時候啟動,而應把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也應納入適用范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總是會引起社會強烈關注並被優先和特別處理。北京食品安全新規,不能滿足於做這類事件的附加懲處條款,還要讓一般性食品安全事件也感受到重典之威。如此,北京的食品安全就會得到切實加強,北京食品安全生產和經營的管理層次也會不斷提高。外在壓力的始終存在,對形成新的食品產銷理念,有很大助益。
當然,避免外界對北京食品安全新規產生歧義,需要各個監管環節始終站在中立立場上,避免成為食品生產經營鏈條的利益相關方。而且,這本就是政府作為市場監管者的應有立場。執法越公正,重典越能體現剛性,而新規對於改善北京食品安全環境的作用,也才能長效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