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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康:急救車送禮閃燈,因為“緊張”誰信?

2013年02月01日08:34    來源:湖南紅網    姜春康    字號:
摘要:霧霾中,見到一輛淄博的120穿行在濟南的鬧市,上面還晃著藍色的警示燈,透過車窗可以看見滿車的禮盒,救人去?

有網民發布微博稱,在山東濟南市街頭看到一輛淄博市的急救車拉著禮品,開著警示燈在街上穿行。截至30日20時,這則微博被網民轉發兩千余次。不少網民對急救車用於送禮的行為表示憤慨,一些專家呼吁加強對公車和特殊車輛使用的立法監管,杜絕不當使用的情況。(1月30日新華網)

網絡時代,微博成了社會現象監督利器。從雷政富的倒掉到房姐的曝光,犀利又充滿正義力量。本次淄博急救車徹底出糗了,正如網友所言——霧霾中,見到一輛淄博的120穿行在濟南的鬧市,上面還晃著藍色的警示燈,透過車窗可以看見滿車的禮盒,救人去?到底是去救誰?該不該給讓路?!

網友的質疑像滾雪球般發酵,涉事院方自然“很重視”,給出的兩條理由卻很值得咂摸:一,該車系2010年淘汰的急救車,已不再作為急救用途,未及時向車管部門報告更改車輛外形圖案和用途﹔二,濟南等地近期霧霾天氣,司機有些緊張,不小心開啟了警示燈。這兩點不啻黑色幽默,既違規又可笑。首先,該車既然破舊了不做急救,那為何還堂而皇之地帶著急救的“帽子”穿行?既然被淘汰,為何不及時向車管部門備案?退一步講,即使不是報廢車,就可以違背紀律?相關規定可明確要求“禁止利用帶有120標識的急救車從事急救以外的工作”啊!其次,稱司機因緊張開啟警示燈,誰信?到底是因為緊張開啟,還是因為“不緊張”而故意“得瑟”?司機是不是“習慣”了這種做法?

急救車閃燈送禮,看似小事,實則暴露出了某些部門人員利用職權尋租的慣性。私用急救車的行為,不僅浪費寶貴的醫療資源,良心更應當受到譴責。同時,對正常的交通秩序的維護,也是一種損傷。這也難怪網友們一起義憤填膺討伐了。近期,國內一些城市還曝出急救車被用於前往火車站送人、長時間佔用盲道影響交通等問題。對以急救車為代表的特殊車輛的使用,加強監管,嚴防公車私用、公車濫用,同時加大對他們的曝光和處罰力度,從而杜絕公共資源被浪費的現象,是時候了。

據稱,當地衛生部門下了紅頭文件,對司機在內的三人進行了黨紀處理。該結果,充分顯示了網絡媒體的監督效果,值得網友們欣慰。但,我們也當看到,隱藏在該事件背后的“特權意識”,並不會隨著一個紅頭文件的出爐而根除,尤其,“因為緊張而開應急燈”這樣的說辭,更從某方面說明了這種“辯解”的無力和荒謬,同時把某些部門一遇事就想脫責的姿勢展示得淋漓盡致。

當然,“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式的處理總比沒處理好。我們也期待著,更多公眾參與到社會輿論監督中來,借助網絡力量,不僅監督和遏制濫用公車、送禮成風的陋習,更推而廣之用合法的手段監督其他“灰色地帶”,讓他們見見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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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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